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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党的先进性教育、机关作风整治等活动,机关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少数机关及工作人员节奏不快、效率不高的“慢作为”现象却依然存在,甚至在某些方面日益突出。近期,扬州市纪委的问责追究制不但对“有过的”,“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追究,“慢作为”的干部也要受到问责,这不失为整治机关作风的一剂“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