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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治"在今天还是处于初级阶段的,所以政府的有些教育管理行为往往显得法理模糊、随意不清晰而行政化.因此,民办学校要减弱办学风险,非常关键的一条就是依靠自身不断的制度创新.我曾由此提醒,在"不完全市场经济"中,民办学校要做制度创新的先锋.但是这并不是说政府的一些法理模糊、随意不清晰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事实上,政府依法行政,改变法理理解不清、行为随意的现象,是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所非常期盼的.从<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两年来的执行情况可以看到,法律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