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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提高执法美誉度,直接目标是建立执法制度信用,基础是促进公众知情与参与,前提是权力控制。在社会多元化与法治建设背景下,制度信任是维系社会成员之间、政府与公众之间信用关系的前提。除了结果正义、执法效率之外,执法主体还应重视制度信用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程序正义与权力可责的执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