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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援助与税收优惠是各国政府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的普遍做法。中小企业是企业中的弱势群体。政府支持政策虽然不能代替市场机制下的资源配置,但有效的引导和有限的扶持,却能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商业性资金的介入,能在相当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加速产业结构的优化,促进中小企业良性发展。
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援助
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资金匮乏的难题,发达国家制定了各种扶持政策与资金援助计划,并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主要包括财政补贴、贴息贷款与优惠贷款三种形式。
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政府对中小企业符合政府要求的做法给予财政上的援助。目前发达国家财政补贴主要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人口,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扩大出口等方面。
(1)就业补贴。对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中小企业给予就业补贴,促使其吸收更多失业者,缓解就业压力。各国就业补贴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补贴给接收就业人员的企业,以用于安排就业的各种费用(如上岗培训、学徒津贴等)。法国政府规定中小企业每年扩大招工1名,可从政府得到4000欧元津贴;每增聘1名科技人员,发给1.6万欧元的资助。二是补贴给自创企业的失业者。英国政府制定的企业补贴计划规定,对自主开业失业者,每周补贴40英镑。德国政府对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给予2万马克的资助;凡投资额在120万欧元以下的企业,以自有资金投资占总投资12%以上的,即可获得补助资金,最高补助额可占总投资的1/3。
(2)研究与开发补贴。为鼓励中小企业使用新技术和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发达国家设立政府专项基金,对中小企业研究与开发给予资助。政府制定各类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对符合计划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补贴,专项基金和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一般由政府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和实施。美国中小企业局(SBA)的主要任务就是以担保方式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具体做法有:一是一般担保贷款。SBA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二是少量的“快速车道”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三是出口及国际贸易企业的贷款担保。担保贷款不低于50万美元,担保比例可高达总投资的90%。法国小型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的50%由政府提供,法国设立为中小企业推广新技术提供资助费用的国家科研推广局,对由研究人员创办的企业,提供偿还期为15~50年的20万至30万欧元的无息贷款。
贴息贷款。德、法等发达国家以较少的财政资金带动大量社会资金参与对中小企业援助。财政资金以贴息贷款方式落实到企业,一是对中小企业的自由贷款给予高出市场平均利率部分的利息补贴,使中小企业能够按市场平均利率获得贷款;二是对中小企业的长期低息贷款提供贴息,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最难取得的长期信贷资金。这些方法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采用。
政府优惠贷款。为解决中小企业获得长期贷款困难问题,政府用财政资金通过私人金融中介机构,或建立专门的政府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直接提供少量的优惠贷款援助。这类长期低息贷款利率一般比市场利率低2~3个百分点。其具体做法是,政府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长期低息贷款专项基金,或建立专门的政府金融机构,由他们按一定的标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
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集中在对所有中小企业实施的普惠政策方面。多数发达国家都在统一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融资实行税收减免及其他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自筹资金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各种税收优惠,可使中小企业的税负减少一半以上,使其税负总水平由占增加值的30%降至15%左右。
降低税率。许多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均实行降低营业税、周转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利润税等直接税的税率,比正常税率低5~15个百分点。英国中小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比大企业低10个百分点。美国对中小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下调了25%。对雇员在25人以下的企业,公司所得税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缴纳。
税收减免与返还。税收减免包括全额减免、定额减免和定比减免,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创建时期和其产品与服务的出口环节,以促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进步。日本政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增加试验研究费税额扣除制度》规定,当试验研究开发经费的增加部分超过以往最高水平时,对增加部分免征20%的税金;对于从事计算机制造的厂商,可增加25%的科研税务贷款,可扣除50%的软件提供收入,可作为用于软件开发费用的免税储备,可扣除相当培训软件工程师开支金额和相当于售价的2,5%用作意外损失储备金;《促进基础技术开发税制》规定,对购置基础技术开发的资产免征7%的税金。
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一是加速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二是降低当期的应税额,从而减少税款。日本推行加速折旧方式以来,对新兴产业的设备使用年限缩短至4~5年,对于新开业企业所购人或租借的机器设备(须经认定)和现有企业为提高技术能力而购入或租借的机器设备,在第一个年度内或是作30%的特别折旧,或是免交7%的税金。
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援助
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资金匮乏的难题,发达国家制定了各种扶持政策与资金援助计划,并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主要包括财政补贴、贴息贷款与优惠贷款三种形式。
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政府对中小企业符合政府要求的做法给予财政上的援助。目前发达国家财政补贴主要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人口,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扩大出口等方面。
(1)就业补贴。对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中小企业给予就业补贴,促使其吸收更多失业者,缓解就业压力。各国就业补贴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补贴给接收就业人员的企业,以用于安排就业的各种费用(如上岗培训、学徒津贴等)。法国政府规定中小企业每年扩大招工1名,可从政府得到4000欧元津贴;每增聘1名科技人员,发给1.6万欧元的资助。二是补贴给自创企业的失业者。英国政府制定的企业补贴计划规定,对自主开业失业者,每周补贴40英镑。德国政府对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给予2万马克的资助;凡投资额在120万欧元以下的企业,以自有资金投资占总投资12%以上的,即可获得补助资金,最高补助额可占总投资的1/3。
(2)研究与开发补贴。为鼓励中小企业使用新技术和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发达国家设立政府专项基金,对中小企业研究与开发给予资助。政府制定各类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对符合计划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补贴,专项基金和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一般由政府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和实施。美国中小企业局(SBA)的主要任务就是以担保方式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具体做法有:一是一般担保贷款。SBA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二是少量的“快速车道”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三是出口及国际贸易企业的贷款担保。担保贷款不低于50万美元,担保比例可高达总投资的90%。法国小型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的50%由政府提供,法国设立为中小企业推广新技术提供资助费用的国家科研推广局,对由研究人员创办的企业,提供偿还期为15~50年的20万至30万欧元的无息贷款。
贴息贷款。德、法等发达国家以较少的财政资金带动大量社会资金参与对中小企业援助。财政资金以贴息贷款方式落实到企业,一是对中小企业的自由贷款给予高出市场平均利率部分的利息补贴,使中小企业能够按市场平均利率获得贷款;二是对中小企业的长期低息贷款提供贴息,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最难取得的长期信贷资金。这些方法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采用。
政府优惠贷款。为解决中小企业获得长期贷款困难问题,政府用财政资金通过私人金融中介机构,或建立专门的政府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直接提供少量的优惠贷款援助。这类长期低息贷款利率一般比市场利率低2~3个百分点。其具体做法是,政府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长期低息贷款专项基金,或建立专门的政府金融机构,由他们按一定的标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
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集中在对所有中小企业实施的普惠政策方面。多数发达国家都在统一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融资实行税收减免及其他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自筹资金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各种税收优惠,可使中小企业的税负减少一半以上,使其税负总水平由占增加值的30%降至15%左右。
降低税率。许多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均实行降低营业税、周转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利润税等直接税的税率,比正常税率低5~15个百分点。英国中小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比大企业低10个百分点。美国对中小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下调了25%。对雇员在25人以下的企业,公司所得税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缴纳。
税收减免与返还。税收减免包括全额减免、定额减免和定比减免,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创建时期和其产品与服务的出口环节,以促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进步。日本政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增加试验研究费税额扣除制度》规定,当试验研究开发经费的增加部分超过以往最高水平时,对增加部分免征20%的税金;对于从事计算机制造的厂商,可增加25%的科研税务贷款,可扣除50%的软件提供收入,可作为用于软件开发费用的免税储备,可扣除相当培训软件工程师开支金额和相当于售价的2,5%用作意外损失储备金;《促进基础技术开发税制》规定,对购置基础技术开发的资产免征7%的税金。
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一是加速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二是降低当期的应税额,从而减少税款。日本推行加速折旧方式以来,对新兴产业的设备使用年限缩短至4~5年,对于新开业企业所购人或租借的机器设备(须经认定)和现有企业为提高技术能力而购入或租借的机器设备,在第一个年度内或是作30%的特别折旧,或是免交7%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