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84年8月,农业银行在转发《国务院批转农业银行关于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中指出,“信用社不再实行农业银行利率贷款管理的办法,而是对不同贷款对象的贷款利率实行不同的浮动幅度”。自此,农村信用社开始对不同的贷款对象执行不同的利率浮动幅度。1998年10月31日,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最高由40%扩大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