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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变我国股市上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导致股市先天不足的这种重大缺陷,我们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但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我们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我们投石问路"摸着石头过河"这样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公司股改时,对价到底是计算出来的还是博弈出来的?究竟会采用哪种对价测算方式呢?非流通股东是否根据自身的送股意愿,来决定对价测算方法和对价测算时点的取舍,从而使对价落在自己设想的区间?本文就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做一些简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