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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湖南省郴州市大众法律服务所主任李国宾在办理自己的小汽车转让时发现,自己的车曾在'郴资桂'高等级公路上有过一次时速60公里超速50%的记录,并被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6分。此后,他多次到郴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讨要《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未果。无奈,李国宾向郴州市人大、市公安局等相关机关和部门反映自己所受处罚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