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南沙群岛是中国政府在民国时期继承的合法历史遗产。早在公元前2世纪中国就“发现”了南沙群岛,当时世界各国领土扩张方式主要适用的是“发现即领有”原则。一直以来,中国从未放弃过对南沙群岛的主权管辖。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现代国际海洋公约在海域划分及岛屿主权归属方面只能解决其颁布之后的国际公海争端问题;而中国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已发现了南沙群岛,因此其主权归属应当适用其取得时的国际惯例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