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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阶段电力执法的制约因素1.1 职能部门精力难以专注。作为行政执法权力主体的县级综合经济主管部门,近些年经历了一系列的政府机构改革,其中划归其管辖的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管理调控”和“电力执法监督”两大职能,仅仅是其内部某个科室里众多职责中极为弱小的一部分。因此,受其众多职能的牵绊,根本不可能抽出太多精力从事电力行政执法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