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心专力打造专业之师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ijincheng52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走进秋天的友谊宾馆,还未进入位于颐园的万慧达办公楼,China IP的记者已被这静美的环境所吸引,繁华闹市中,静谧悠闲地,可观灿灿银杏,可闻啾啾鸟鸣,秋风轻过,黄的、绿的、红的、褐的,各色秋叶簌簌而下,总让人联想起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这一次,代表万慧达公司接待记者来访的是年轻的高级合伙人朱志刚先生,听到记者对于万慧达环境的赞叹,朱志刚笑答道:“我们的办公环境真的不错,能在三环内寻得这么一个地儿确实难得。”说这话时,朱志刚眉宇间透出的气质,让记者颇感熟悉。近几年,万慧达在行业的口碑有目共睹,China IP的记者也多次有机会与万慧达深度接触,万慧达从核心管理层到专业团队的成员,似乎都有种特别的气场,这种自信心和自豪感,这种专注精神做好“知识产权这点事儿”的职业气质,每每使记者同受感染。
  用心在于一个“专”字
  万慧达自1999年成立便专注于知识产权业务。正如万慧达首席合伙人白刚所言,“在专业领域,我们不追求大而全,只求把知识产权这件事做好。”在十七年的高速发展中,它最初从商标做起,后来逐步扩展到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等业务领域,但寸步不离知识产权。这和很多当知识产权业务扩展到一定阶段就着手另辟新地的律所大有不同。在知识产权业务上,万慧达希望能够为客户提供从确权到维权的全链条服务,并在这一领域努力成为中国一流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商标业务作为万慧达的传统优势业务,为其赢得了很多行业第一的赞誉,而万慧达也一直保持着对商标业务的高度重视和重点投入。万慧达代理的诉讼案件中,商标类案件占相当比例。近几年,万慧达逐步加大了对专利及诉讼业务的持续投入,且成绩斐然。以其诉讼案件为例,万慧达在2015年共代理各类诉讼案件461起,其中结案316件,民事诉讼案件的胜诉率为90%、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为40%,部分案件还上榜了最高院年度知识产权五十大经典案例。
  如今的万慧达,除了北京总部以外,在广州、上海、宁波、深圳、苏州、厦门、昆明、香港等地也开设了分所或分公司,形成了一个辐射全国、相对完整的业务体系,可以为客户提供从专利商标代理、法律诉讼、研究咨询到海外维权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逐渐获得业内和客户越来越多的认可。而能将知识产权业务纵深到如此程度,与万慧达一以贯之的专心是分不开的。


  用力在于一个“恒”字
  律所的力量在于什么?在于其专业能力。提高专业水平是万慧达始终不曾松懈的追求。
  中国目前的律师队伍庞大,但只有扎扎实实的律师才能做出成绩。那些落败的人还是输在了“专业”二字上。代理不同的案件纠纷,律师要有清晰的了解和充足的准备,但如果做什么都是马马虎虎随便应对、欠缺专业素养的话,自然难以形成有绝对优势的竞争力。将“专业创造可能”作为公司宗旨的万慧达,在“专业”二字上从来不敢马虎。
  万慧达对于专业的追求不局限于具体的案件,而是着眼于知识产权从理论到实践的全部维度。业务上,万慧达团队功底扎实、作风严谨、策略灵活;科研上,万慧达更是独领风骚,著述丰硕,日益精进。这都是万慧达不断地从公司整体层面推崇学习、积累、分享的结果。多年来,万慧达一直坚持定期开展内部业务交流会,对于行业的动态有着及时的信息传递,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随时总结和分享。
  万慧达拥有业内首屈一指的专家顾问团队,首席合伙人、知名知识产权人士白刚先生,高级合伙人、商标法专家黄晖先生,资深知识产权人士任海燕女士、苏亮先生,资深知识产权律师苏和秦先生、朱志刚先生,资深知识产权和公司法律事务人士姚红军先生,资深专利人士李森先生、段晓玲女士、唐铁军女士,以及特别顾问、知识产权专家袁真富先生、欧盟商会知识产权工作小组联席主席康保罗先生等,在团队遇到创新性的案子或者领域中的前沿问题时,他们从来都是最可信赖的智囊。
  专业发展不是一日之功,万慧达用力之“恒”为行业所瞩目。这些年来,除了在代理案件的质量和数量上保持行业领先之外,万慧达还热情地参与到中国主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级战略的制定、修改等工作当中,其意见也多次被立法机关采纳。律师们积极参与各类学术研讨会,并出版了大量重要专业著述,包括《商标法》、《中国商标报告》、《中国专利法详解》、《中国专利报告》、《著作权法》等。万慧达律师的又一力作——《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的中、英、法三语译本大概会在十一月左右面世,也非常值得期待。
  根基在于一个“稳”字
  什么是法律服务的根基?是服务的质量。能不能做,是专业能力的问题。能不能做好,是服务态度的问题。随着代理机构的进步和国外律所的进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万慧达从不畏惧大浪淘沙的优胜劣汰。它坚信只要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客户当成至高无上的上帝,切实从客户需求出发,稳扎稳打地提高服务水平,为其量身打造包括基础申请、复杂案件、综合维权、特色服务以及延伸服务在内的纵向化、多层面综合服务,便一定能在行业竞争中胜出。万慧达的专业人员对于客户的每个案件都保持严肃而审慎的态度,让客户真正可以安心、放心,所以其老客户一直跟随,良好的口碑不断建立,新客户自然也会找上门来。一言以蔽之,让客户满意,是万慧达立于不败的法宝。
  2015年,万慧达代理3M公司诉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3N”标志侵权。该案最大的亮点是突破了法定赔偿,法院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且侵权获利已远远超过此案所适用的2001年旧商标法所规定的50万元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因此酌情确定华威公司应向原告赔偿损失350万元。该案也当选“2015年度最高院五十大典型案例”,并获评“QBPC 2015-2016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件(非刑事)”、“2015年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在大陆法体系民事损害赔偿所主张的填平原则之下,万慧达能为3M公司争取到合理数额的赔偿足以彰显其对客户的尽心尽力。   当然,每次胜诉的背后都离不开团队的辛苦付出,不打无准备之仗是万慧达的原则,朱志刚说:“代理诸如3M这类案件,前期准备需要消耗大量精力,一个案子如果前期工作没有做好,或者必要的证据在行政确权阶段没有提交出来,相应的理由没有讲充分,到了法院阶段再想打赢就很难了,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以对待客户关注的案件,我们力求十足准备。”
  发展在于一个“聚”字
  万慧达在专业力量的发展上,特别看重一个“聚”字,独木不成林,团队成员之间的凝聚,团队与外部力量的结合,才能将智慧发挥出最大威力。和多数律所实行一个合伙人带几个助手的分散团队做法不同,万慧达的诉讼团队是一个真正的大团队。“我们的团队成员没有案件来源和利益的分割,所有的案件统一调配分工,基本上有一个整体考虑,案件分配上充分发挥每个律师的特点和长处。因为很多复杂案件涉及侵权、行政、诉讼等不同方面的问题,所以团队合作更有利于我们实现互通有无。在万慧达,十几个人一起开会是常有的现象,而这在传统律所就不太可能。”的确,一个复杂的案件往往涉及很多部门,因此在万慧达公司化的管理模式下更加强调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而如何真正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团队效果也是万慧达在不断摸索的。
  以前,万慧达的诉讼团队中有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之分,事务律师侧重和客户沟通,而出庭律师则具体负责案件操作,这样的形式虽然有利于各司其职,但却可能导致过程繁琐,不利于整体效率的提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万慧达开始尝试打造既能和客户沟通又能做业务的团队,从而逐渐实现团队成员的融合,提升团队紧密性,同时也为团队成员的发展创造了更多可能性。
  在记者准备发稿之际,万慧达与北翔合并的消息传来,又在知识产权业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北翔资深专利人士姜建成先生、钟守期先生、张广育先生、郑建晖女士、资深商标法律人士高翔先生带领北翔百余人的团队与万慧达汇合,他们在业内享有盛誉的专利等业务也将与万慧达产生呼应,形成集团发展之势。合并后的“万慧达北翔知识产权集团”旗下包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分公司)、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及分所)以及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合并后的万慧达北翔集团将汇聚各方优势,整合多维资源,为国内外客户奉献更全面、更值得信赖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集团的办公机构覆盖中国北京、上海、广州、宁波、苏州、厦门、昆明、深圳、香港等多个城市,以及美国和欧洲;集团专业团队规模达到500余人,其中核心专家二十余人、专业律师、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等中坚力量350余人;工作领域不仅覆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全部范畴,且专利、商标、版权、保护及诉讼等各分支领域齐头并进,优势凸显,在行业内均居领跑梯队。
  今后,万慧达北翔集团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更多的挑战,追求更高的目标。但是, “专”、“恒”、“稳”、“聚”仍然会是集团未来发展的主导思路。
  万慧达北翔,专业创造可能。
其他文献
客户信赖抗辩是商业秘密诉讼中的新型抗辩,前提是客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核心在于是否“采用不正当手段”,举证责任在被告,客户表态一般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排除客户信赖抗辩的约定要明确具体,不能仅以劳动合同中笼统的保密条款作为职工与原单位另有约定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
期刊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SEPs)是指技术标准中包含的必不可少和不可替代的专利,即视为实施技术标准而不得不使用的专利。如果一个技术标准得到了广泛应用而成为行业标准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产品或者服务就不能进入市场,这个技术标准对相关企业就是强制性的要求。  标准必要专利产生的法律问题是近两年来专利法和竞争法及反垄断法领域热门话题。特别是在“互联互
期刊
客户永远不会因为你的细致、严谨而拒绝配合,反而会在琐碎的项目执行细节中,感受到知识产权咨询师的专业。我们摒弃形式至上,而是以真正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化与惯性流转为目标。  可收纳电脑的单肩包,足以适应大部分天气的商务套装,随时能穿梭于各类交通工具的行李箱——刚刚结束项目派驻的我,仍然以这身装扮奔波在返京的候机大厅,不止是我,这是每一个有项目派驻工作的知识产权咨询师的日常。  咨询师们在机场、
期刊
10月17日下午,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指导,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主办、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协办的第四届东方法治论坛——“聚焦‘一带一路’建设 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 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本次会议是全国法院在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的首次研讨会和交流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夏君丽、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上海市高
期刊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日前举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接会,以金融工具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据介绍,截至今年9月份,陕西已有20多家金融机构发放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68家企业专利质押贷款金额达到9.63亿元,同比增长19.5%。
期刊
从目前的《商标法》条文来讲,商标权用尽的法律适用确实存在空白。司法实践中曾经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商标权用尽原则在我国只是一种理论、一种学说,《商标法》中对此没有明文规定。  商标权用尽,又称一次销售原则或商标权利穷竭,是指当拥有商标权的商品被合法售出之后,拥有商标权的商品被受让人再次销售时,商标权人无权禁止转卖人继续使用原商标标志。许多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权用尽。虽然我国《商标法》中并没有明
期刊
从企业角度,企业既要重视在职员工的管理,也要重视与离职员工的约定,在不影响员工个人择业自由的同时,尽量通过竞业限制、针对特定秘密设定具体期限的保密义务等方式维护自身经营利益。  辛苦培养多年的员工离职了,跳进了竞争对手的公司,甚至自己成立了一家竞争对手公司,与老东家出现在了同一项目的投标现场,向老东家的客户提供同类产品,还把老东家维系多年的客户资源都拉入自己麾下……凡此种种,大都会激起老东家与离职
期刊
11月14-1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伯克利大学和洛约拉大学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美知识产权高峰论坛”在深圳举行,本届论坛聚焦“知识产权与经济转型”,旨在通过持续的交流,把握经济脉搏,推动法律与经济的衔接和发展。来自中美两国的政府官员、法官、学者、国际组织代表及企业界人士近300人参加此次论坛,并围绕知识产权与经济转型等相关的问题展开了研讨。在本次论坛上,来自中美两国的政府官员、法官、学者、国际组织代
期刊
鉴于PAE本身的复杂性与不同的商业运营模式,即使目前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画面得以向世人呈现,但也产生了更多待决的问题,从而需要更进一步的调研。  背景:各方纷陈、实证不足  如果要举行一个选拔,让各界挑出在最近的二十年中最受关注的知识产权问题,那么“专利非实施实体”(patent non-practicing entities,NPEs,也就是过去俗称的“专利流氓”,patent trolls)的现
期刊
近一两年来,诸如“某律师、代理人离职转到企业担当职务”,“某法官离职转到学校、企业或事务所工作”,“某律师、公务员独立创业”,“某老师离职加入代理行业”……之类消息不绝于耳。大规模人员流动在知识产权业内悄然发生,并已经开始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诚然,知识产权人有了更多的选择与发展机会应该是一件好事,知识产权行业的健康发展也需要一定的人员流动性。但是,过于活跃的人员流动对于必然会影响服务质量和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