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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监理这一工作对于建筑整体工程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建筑工程监理领域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结合现状以及环境等因素,进行策略优化,逐步完善,从而促进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建筑;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随着建筑复杂性的提高,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等问题也层出不穷,工程监理作为建筑施工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工作流程,对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也能够有效地提升建筑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建筑工程监理的内涵
工程监理达到的目的是保证施工的质量并提升工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所谓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对承建单位的整个施工行为进行的专业化管理,以及对工程建设实施的项目管理工作。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行业标准、合同(承包合同与监理合同)、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以及工程的设计方案等。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投资以及使用的情况等。同时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技术、经济、管理以及法律方面的知识,能够对成本预算作出专业的分析,编制招标标底与工程管理合同,并且保证管理制度的合理、科学与有效性。
二、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市场不规范
1.1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当前监理业务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等,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1.2行业性和区域性保护限制了发展空间。任何行业都应该遵守最基本的市场规律,而市场规律最大的特征就是它的开放性,而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市场竞争。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受到了制约,主要体现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垄断经营、封锁市场抵制外来企业进入;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蓄意保护当地或自己下属监理企业等等。
2、监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当下,经济发展迅速,由此带动了信息化的发展,一些信息化技术逐步进入各行各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也有所体现。建筑工程监理信息技术可以使工程监理更加高效便捷,而且可以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工程的施工做出监督和控制,可以节省人工和时间,降低成本。而当下,建筑工程监理信息化水平仍然较低,先进技术的应用不是很广泛,施工的监理过程仍然依靠传统的人工方式进行,效率低下,人工监理方式也难以充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由此导致了监理和建筑发展的脱节现象,难以充分发挥技术进步对工程监理的带动作用,影响工程效益水平。
3、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现如今,虽然我国的建筑行业形成了“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三级格局,但是结构上面还是不合理,以总承包为龙头、依托专业承包,以劳务分包为基础的自制体系并没有形成。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经常会出现一个项目同时存在几个分包商,而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偷工减料,安全意识薄弱,根本不能做到对安全监理进行统一的管理和重视,再加上我国的法制并不健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易出现安全事故。
4、监理企业缺乏市场主体地位。突出表现在:大部分监理企业仍未摆脱母体的羁绊,缺乏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不能作为完全的独立法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全国约80%以上的监理企业依附于政府、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勘察设计等为母体的企事业单位中。母体单位以行政管理方式调控监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经营者及员工们希望参资入股改制,而母体单位不愿放弃管理权,有些母体单位虽然同意下属监理企业改制,但仍以国有法人股身份控股,并以行政管理代替产权管理,与原有形式没有根本区别,企业的经营性支出必须经母体单位审核批准,企业经营利润全部无偿上交,企业没有自我积累能力,难以求得自我发展,无法摆脱浅层次、低水平徘徊的尴尬局面。经营者却无法自主经营、无权调动职工、无权分配利润,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积极性受到挫伤。这些企业往往缺乏活力与市场竞争意识,监理工作水平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建筑工程监理问题的对策
1、促进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监理市场的市场行为。首先,从中标单位的选择上,业主就应该注意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选择正规的监理企业承揽监理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内部监理和同体监理的情况。同时,还要强化监理委托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其次,政府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竣工备案制度的建设,严格查办工程监理的情况,对于工程监理的不招标状况以及挂靠、转包工程,進行重点查办,不允许验收备案。针对我国目前招投标市场的混乱情况,以及我国建筑市场不完善的状况,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规范工程监理招标和招标市场监管方面的法规和制度方针,使市场运行有良好的保障机制,从而规范市场的秩序。
2、进行严格的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对于在同一个经营实体内部直接在管辖范围内从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一条龙式的承包公司,我们要求监理部门或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其内部要实行独立核算,并且自负盈亏。然而,要想避免前面提到的同体监理等行为,必须要把监理单位独立出来,使其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这是禁止上述几种现象的根本措施。总的来说,监理单位要想真正成为监理主体,就必须使其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这就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使国有监理单位的改革工作成为改革计划的一部分,使其成为能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市场主体。
3、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只有培养和造就出大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才可能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形成一批公信力强、有品牌效应的工程监理企业,才能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总水平及其效果,推动建设工程监理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4、落实监理工程师责任制。对于监理单位中监理工作不到位和监理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落实监理工程师责任制来解决。对于挂空名的问题和多个工程项目由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来负责的问题,应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就及时解决好承接的人员应该承担的责任问题,避免挂虚名的情况,使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做到位。对于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工作也要加强,可以实行押证制度和建立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的方式来使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和责任明确清楚。还应该建立各级岗位的责任制度,不论哪一监理岗位上的人员都应该明确地知道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考核和奖罚制度来严格要求员工,杜绝建筑监理部门中弄虚作假等不良习气。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要做好自身工作,加强对监理部门的工作质量的查验,严格的按照工程的质量划分等级。
四、结束语
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是多方面,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与解决,必然阻碍和限制我国建筑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与进步,所以建筑在施工中,监理单位除严把施工管理工作外,还需在此过程中不断地创新,方能不断适应变化着的情况,促进监理行业的进步、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培文.建筑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1)
[2]陶冬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江西建材.2012(03)
[3]李勤,丛凤华.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的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8)
【关键词】 建筑;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随着建筑复杂性的提高,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等问题也层出不穷,工程监理作为建筑施工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工作流程,对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也能够有效地提升建筑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建筑工程监理的内涵
工程监理达到的目的是保证施工的质量并提升工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所谓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对承建单位的整个施工行为进行的专业化管理,以及对工程建设实施的项目管理工作。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行业标准、合同(承包合同与监理合同)、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以及工程的设计方案等。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投资以及使用的情况等。同时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技术、经济、管理以及法律方面的知识,能够对成本预算作出专业的分析,编制招标标底与工程管理合同,并且保证管理制度的合理、科学与有效性。
二、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市场不规范
1.1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当前监理业务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等,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1.2行业性和区域性保护限制了发展空间。任何行业都应该遵守最基本的市场规律,而市场规律最大的特征就是它的开放性,而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市场竞争。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受到了制约,主要体现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垄断经营、封锁市场抵制外来企业进入;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蓄意保护当地或自己下属监理企业等等。
2、监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当下,经济发展迅速,由此带动了信息化的发展,一些信息化技术逐步进入各行各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也有所体现。建筑工程监理信息技术可以使工程监理更加高效便捷,而且可以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工程的施工做出监督和控制,可以节省人工和时间,降低成本。而当下,建筑工程监理信息化水平仍然较低,先进技术的应用不是很广泛,施工的监理过程仍然依靠传统的人工方式进行,效率低下,人工监理方式也难以充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由此导致了监理和建筑发展的脱节现象,难以充分发挥技术进步对工程监理的带动作用,影响工程效益水平。
3、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现如今,虽然我国的建筑行业形成了“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三级格局,但是结构上面还是不合理,以总承包为龙头、依托专业承包,以劳务分包为基础的自制体系并没有形成。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经常会出现一个项目同时存在几个分包商,而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偷工减料,安全意识薄弱,根本不能做到对安全监理进行统一的管理和重视,再加上我国的法制并不健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易出现安全事故。
4、监理企业缺乏市场主体地位。突出表现在:大部分监理企业仍未摆脱母体的羁绊,缺乏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不能作为完全的独立法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全国约80%以上的监理企业依附于政府、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勘察设计等为母体的企事业单位中。母体单位以行政管理方式调控监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经营者及员工们希望参资入股改制,而母体单位不愿放弃管理权,有些母体单位虽然同意下属监理企业改制,但仍以国有法人股身份控股,并以行政管理代替产权管理,与原有形式没有根本区别,企业的经营性支出必须经母体单位审核批准,企业经营利润全部无偿上交,企业没有自我积累能力,难以求得自我发展,无法摆脱浅层次、低水平徘徊的尴尬局面。经营者却无法自主经营、无权调动职工、无权分配利润,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积极性受到挫伤。这些企业往往缺乏活力与市场竞争意识,监理工作水平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建筑工程监理问题的对策
1、促进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监理市场的市场行为。首先,从中标单位的选择上,业主就应该注意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选择正规的监理企业承揽监理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内部监理和同体监理的情况。同时,还要强化监理委托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其次,政府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竣工备案制度的建设,严格查办工程监理的情况,对于工程监理的不招标状况以及挂靠、转包工程,進行重点查办,不允许验收备案。针对我国目前招投标市场的混乱情况,以及我国建筑市场不完善的状况,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规范工程监理招标和招标市场监管方面的法规和制度方针,使市场运行有良好的保障机制,从而规范市场的秩序。
2、进行严格的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对于在同一个经营实体内部直接在管辖范围内从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一条龙式的承包公司,我们要求监理部门或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其内部要实行独立核算,并且自负盈亏。然而,要想避免前面提到的同体监理等行为,必须要把监理单位独立出来,使其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这是禁止上述几种现象的根本措施。总的来说,监理单位要想真正成为监理主体,就必须使其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这就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使国有监理单位的改革工作成为改革计划的一部分,使其成为能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市场主体。
3、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只有培养和造就出大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才可能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形成一批公信力强、有品牌效应的工程监理企业,才能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总水平及其效果,推动建设工程监理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4、落实监理工程师责任制。对于监理单位中监理工作不到位和监理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落实监理工程师责任制来解决。对于挂空名的问题和多个工程项目由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来负责的问题,应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就及时解决好承接的人员应该承担的责任问题,避免挂虚名的情况,使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做到位。对于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工作也要加强,可以实行押证制度和建立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的方式来使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和责任明确清楚。还应该建立各级岗位的责任制度,不论哪一监理岗位上的人员都应该明确地知道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考核和奖罚制度来严格要求员工,杜绝建筑监理部门中弄虚作假等不良习气。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要做好自身工作,加强对监理部门的工作质量的查验,严格的按照工程的质量划分等级。
四、结束语
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是多方面,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与解决,必然阻碍和限制我国建筑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与进步,所以建筑在施工中,监理单位除严把施工管理工作外,还需在此过程中不断地创新,方能不断适应变化着的情况,促进监理行业的进步、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培文.建筑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1)
[2]陶冬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江西建材.2012(03)
[3]李勤,丛凤华.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的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