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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代表着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水平,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则代表着企业的信息质量,但更高的信息透明度并不代表更强的信息质量。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会显著促进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间的信息可比性,具备更快信息更新频率的企业,其自愿性信息披露对信息可比性的促进效果更强;但具备较低信息更新频率的企业,其自愿性信息披露与信息可比性不具备显著性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