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陈凯让中国人形成遗嘱继承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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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遗嘱库开门的第一天,工作人员就被眼前的场景吓到了,办公室被前来登记的老人围得水泄不通,不少老人转了几趟车专程找来,只前三天,现场预约的老人加起来就有600多人
  去年清明节,《方圆》记者在单向街书店举办的“谈生死观”的活动中第一次见到律师陈凯,他被邀请作为演讲嘉宾前来分享如何看待生死的话题。轮到他发言时,这位正当年的青年律师开门见山,建议听众在有生之年,赶紧立一份遗嘱。那时,他与人合著的新书《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刚出版不久。
  陈凯的另一个身份就是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由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联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的“中华遗嘱库”就坐落在北京市西交民巷73号。
  中华遗嘱库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免费的遗嘱咨询、遗嘱登记和遗嘱保管的服务。2014年9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绿色家园媒体村的中华遗嘱库第二登记中心也开始正式挂牌运行。
  陆续开了两个遗嘱库,工作开展起来千头万绪,陈凯告诉《方圆》记者,他现在不断地做演讲,接受采访,就是希望能推动有关部门的重视,在未来构建一个更完整的“三级遗嘱库系统”。
  “我们中国人总是会把遗嘱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会觉得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所以让中国人立一份遗嘱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其实遗嘱只是解决死亡后可能产生风险的预案,就像买保险。中华遗嘱库带来的将是一场有关生死的观念革命”。陈凯说:“遗嘱关系的不仅仅是财产问题,更多的是国民心理、生命教育和让人们认识到自己对家庭的责任。”
  遗嘱不仅仅是继承财产
  高中时候,陈凯从旧书摊淘到了一本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洪丕谟写的《法苑谈往》。书中各式各样的古代法律案件让他觉得“法律并不是一门冷冰冰的学科”。由此,陈凯决心要学好法律,并立志做一名律师。陈凯曾是一个考过全班倒数第十的“差生”,但毕业时以全班第五名的高考成绩考上了北京化工大学的法律专业。
  大学第一堂法律课,当老师提问“法到底是什么?”时,大部分人都按教科书的理解回答。轮到了陈凯,他说:“无论什么社会什么阶级,法都有一些共性,这些共性的东西构成了我们对法律最基础的认识,我们追求的是这种法。”而1995年的法学课,所用教科书还是站在阶级的角度来分析法。思考法律理念成了陈凯的一个习惯。
  陈凯毕业后在东五环一个国有企业做法律顾问。律师资格证拿到后,他又去同达律师事务所做了一名实习律师,一边实习,一边工作。
  也就是在那个阶段,22岁的陈凯收到家里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陈凯清楚地记得,离他发第一个月工资还差六天。陈凯说,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能走出失去父亲的悲痛,“我总想如果他还在,还能给我一些指导,但已经没有这样的机会”。
  直到一次偶然回家,陈凯遇到父亲的朋友,父亲的朋友告诉陈凯,他父亲生病的时候,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的儿子。父亲的遗言是希望他“能做有意义的事情”。虽然父亲没有留下遗嘱,但这一句话对那时的陈凯来说也是很大的安慰。
  从那时开始,陈凯意识到写一份遗嘱的重要性:“我现在写遗嘱给我儿子,就会写上让他如何接受事实,如何渡过难关这样的话。其实,对活着的人来说,遗嘱不仅仅是财产的问题,而是一种叮嘱、指导、牵挂和表达。”
  2003年,陈凯进入天同律师事务所。2年以后,他又到了中凯律师事务所,一直工作到现在。从业过程中,陈凯陆陆续续处理过一些有关遗嘱的案件。
  曾有60多岁的老人,在夜里10点多给他打电话,求陈凯救救她,说她现在“死的心都有”。原因是老人有三套房产,最好的一套属拆迁房。而三个女儿就那套拆迁房对老人展开轮番攻势,都希望老人能在遗嘱中,将拆迁房分给自己。无奈的老人前前后后写了十多份遗嘱,可陈凯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些遗嘱按时间顺序,只有最后一份具备法律效力,而一旦老人去世,这些私下订立的遗嘱,往往因为不规范引发争议。尤其是大都市房屋升值又使得遗产继承纷争屡增不减。
  此外,遗嘱的无效性也是纠纷不断的原因。“北京市高级法院曾对一段时期内的遗产案件进行过统计,结果显示,有73%的案件是因为没有遗嘱导致的,而即便是有遗嘱的案件中,又有超过60%因为遗嘱无效而导致更多纠纷。”
  这些问题的凸显让陈凯越来越觉得,立一份规范合法的遗嘱十分重要。
  建立中華遗嘱库
  早在2007年,陈凯就开始研究遗嘱和继承安排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虽然在业内,继承法领域是一个相对冷门的方向,甚至称为“死亡沙漠”,但陈凯意识到,当下社会,遗产分配已变成热门话题。
  知道陈凯在研究继承法,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送给他一份从哥伦毕业大学复印的英文版的胡适遗嘱影印件。贺卫方告诉他,“其实民众观念上的转变很多时候就是从思考继承问题开始的”。
  陈凯记得,胡适在那份遗嘱中提到,他有100多箱书籍留在了北大图书馆。但这些书还是他的,他希望等到北大治校的自由精神回归的时候,再捐赠给北大。
  陈凯看后觉得很有意思,“如果胡适没有这份遗嘱,那100多箱书籍还不知去向何处呢”。
  国人需要遗嘱,已成了现实需要。然而真正将这件事情落实到实践中,十分不易。陈凯认为,首先是中外遗嘱观的差别,“外国人在生命教育环节上显得比中国人要豁达得多”。在澳大利亚工作期间,陈凯与当地人交流,他发现只要是有孩子的人,都会写好一份遗嘱。“他们觉得这件事情是自己应该做的,而且每个人的独立性都很高,父母的财产就该由父母来安排。这和中国人想的不同,在中国,普遍认为父母的财产天经地义就是儿女的”。
  其次是国内外律师业的差距。“在西方,有从事登记和保管遗嘱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但这种形式很难复制到国内。从法律上讲,立遗嘱这事应当是跟律所建立关系。但在习惯上,中国人是找一个律师,而不是找律所。而国内律师的情况很复杂,首先是公信力的短板,其次是跳槽、出国、生病等情况都有可能对立遗嘱的人产生重大影响。对老百姓而言,花费多少也是一个考虑,找律师,少则五六千,多则一两万;公证处虽然钱少,但是手续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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