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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07到2009年年度报告中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相关数据,基于公司治理的视角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原因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内部控制自评披露:(1)与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产品市场竞争程度及公司规模呈显著正相关关系;(2)与董事会人数、证交所治理机制呈显著正相关关系;(3)与公司控制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独立董事以及债务资产比率没有显著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