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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全国各地两套税务机构已分别成立。为了确保两套机构分设后正常运转,国务院办公厅明确划分了各自的征收管理范围。这对分解今年的收入任务,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理顺国税、地税之间的关系,起了重要作用。但在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税收的征收管理范围划分上,却在实际中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带着这个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发现两套机构分设对税收征管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国税、地税收入任务难以准确划分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概念不清。有的国税局的同志认为,个体户应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