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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轮调式建教合作:学生在学校修习一般学科及专业学科,在合作事业单位接受工作岗位上训练(实习),并定期轮调。这一制度最早为台湾省立沙鹿高工于1953年开始实施。2.阶梯式建教合作:1970年由台湾省三重商工参照西德专家的建议开始实施的。将高职三年课程分成三个阶段,前二年为基础及专业教育,在学校实施,第三学年则在合作事业单位接受工作岗位上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