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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就是把双刃剑,玩得好,就是生活中的好帮手;若是轻信不实消息,你就输了。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网络兼职应运而生,它通过网络互联技术,将招聘者和兼职者联系在一起,为两者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平台,解决了传统兼职的一些弊端,如受地域限制大,交易、交通、时间成本高等。但是,网络兼职不只是有优点,也存在很多弊端,例如网络诈骗。
“网络兼职”广告随处可见
阿莲是深圳罗湖某中小企业的前台,因为上班时空闲时间很多,想找一份专业性不强的兼职做。她被新浪微博上的一个被称“一台电脑,轻松在家赚钱”、“每天两小时,月赚5000元”的网络兼职招聘信息吸引,于是加了微博上留下的QQ。这个昵称为“淘宝联盟*语琴”的QQ在好友添加成功后,主动发来信息询问“您是否做网络兼职?我们招聘淘宝店代刷手。”
当阿莲问到工作内容和招聘要求时,对方表示“有网络购物经验和购物网站的账号;有网银、支付宝、财付通其中之一,且账户上有500元以上的流动资金(说明:300元资金用来网购刷单,即是刷信誉,一任务一结算,反复刷单)。应聘者要在网络交易平台(如淘宝、拍拍、联通商城、骏网商城等)上,刷交易量、信誉度,拍宝贝给好评。 ”
随后,对方发来了做这份“网络兼职”的具体流程:获得任务-拍下商品并付款-将已完成订单发回给客服-返回买家垫付本金和佣金-确认收货并给好评。
骗入“垫资”陷阱防不胜防
在阿莲确定可以做这份“工作”后,对方发了一份《淘宝刷业绩项目申请表》叫阿莲填写,在这份申请表中,QQ、淘宝账号、支付宝帐号、支付宝余额截图、支付宝绑定网银、网银余额截图都为必填项。
當阿莲把填好的表格发给对方后,对方发了一份任务过来,这份任务是滴滴数码网站上的一张100元的移动充值卡,发过来的链接显示商品单价为108元。
阿莲好奇地询问“不是说帮淘宝商家刷信誉吗?这不是淘宝商铺啊!”对方称“这个也是我们合作的刷销售业绩的商家,因为现在很多地区没有达到完成销售额,就得不到奖金,所以拿出一部分奖金,来刷销售业绩。”
当阿莲问到如何计算和发放薪酬时,对方说“我们是一个任务一结算的,您任务完成,马上提交结算返款,我们会将您的本金与您的佣金返款到您的账号上。佣金是您本金的5%,任务完成后的3~5分钟返款到您的账号上的。”
当阿莲表示对自己付出的本金会不会打水漂存在顾虑时,对方称“我们一天几十万的订单有的是钱赚,而且刷手也不是一两个,我何必因为你这点钱砸了信誉?”阿莲半信半疑根据对方发来的网店链接,下单拍下了108元的充值卡。随后阿莲截下成功付款的页面发给对方,要对方返款。4分钟后,阿莲的支付宝收到对方转来的113元钱的本金和佣金。
随后,对方又发来商品价格为1000元的购物链接,让阿莲付款成功后截图,并承诺千元以上的商品佣金是8%。因为已经收到了上一笔的本金和佣金,阿莲放松了戒备,快速完成了付款,并将完成订单的截图发给对方,对方称单卡了,没有收到该产品的订单,要求阿莲重拍一次。阿莲跟对方说已经支付成功,拒绝重新付款,要求对方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对方没有回复。随后,阿莲发现“淘宝联盟*语琴”的头像已经变灰色了,于是拨打对方之前留下的电话,也关机了。阿莲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本想通过“网络兼职”赚点零用钱,却误入“垫资刷单”陷阱,虽然被骗金额并不多,但着实让阿莲伤透了心。
“高薪”兼职维权难
在类似“网上代刷兼职”骗局中,上当的大多是年轻人,常用诈骗手法是在前几次操作时,对方会让受害人先刷小额的交易,有时也会退款,取得信任后再让受害人刷大金额的物品进行诈骗。受骗人员容易被“高薪”字眼所迷惑,但是,玩玩电脑、动动鼠标就获得高薪根本不现实,这个社会没有任何事是不劳而获的。
以阿莲被骗事件为例,对方发来的《淘宝刷业绩项目申请表》中,有支付宝余额和网银余额等必填项目,就是想看看你有没有流动资金,然后根据你的流动资金让你用自己的钱去拍虚拟物品,虚拟物品是自动确认收货的,只要你拍了,钱就已经到别人账户了。这也就意味着一旦你付了钱,收不到货,钱也回不来了。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达,类似的网络诈骗一直存在,通常诈骗金额较小,主要通过广撒网的方式进行诈骗。尤其是这种以招聘刷客、轻松兼职赚钱的形式更为多见。有执法人员称,这类诈骗通过网络交流,网络犯罪取证难、跨地域,网络诈骗金额小,被骗后往往难以维权。
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上做兼职更是没有完善的权益保障体系,被诈骗的例子也屡见不鲜。从事网上兼职要谨慎,尽量选择相对有保障的实体店、实体公司的工作,避免上当受骗。
律师评述:
文章所反映的情况,本律师和本律师的一些朋友都遇到过,个别朋友还被骗数万元。由于网络是虚拟空间,一旦发生纠纷,首先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对方的主体身份都难以确定,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其次是取证难,第三是金额小、维权成本高,难度大。因此,很多人被骗后不得不自认倒霉。对于文章所言内容,还牵涉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虚假刷单行为的合法性。协助经营者进行虚假刷单,实际上相当于协助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前述法律规定,阿莲的性质属于违法行为,其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广大读者,不要轻信网络宣传,要遵纪守法,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赚钱才是正道。古人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今天就可以理解为要依法赚钱,不要企望不劳而获。
仲兆庶律师: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工程建筑、房地产和公司企业法律事务,本刊特约法律嘉宾。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网络兼职应运而生,它通过网络互联技术,将招聘者和兼职者联系在一起,为两者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平台,解决了传统兼职的一些弊端,如受地域限制大,交易、交通、时间成本高等。但是,网络兼职不只是有优点,也存在很多弊端,例如网络诈骗。
“网络兼职”广告随处可见
阿莲是深圳罗湖某中小企业的前台,因为上班时空闲时间很多,想找一份专业性不强的兼职做。她被新浪微博上的一个被称“一台电脑,轻松在家赚钱”、“每天两小时,月赚5000元”的网络兼职招聘信息吸引,于是加了微博上留下的QQ。这个昵称为“淘宝联盟*语琴”的QQ在好友添加成功后,主动发来信息询问“您是否做网络兼职?我们招聘淘宝店代刷手。”
当阿莲问到工作内容和招聘要求时,对方表示“有网络购物经验和购物网站的账号;有网银、支付宝、财付通其中之一,且账户上有500元以上的流动资金(说明:300元资金用来网购刷单,即是刷信誉,一任务一结算,反复刷单)。应聘者要在网络交易平台(如淘宝、拍拍、联通商城、骏网商城等)上,刷交易量、信誉度,拍宝贝给好评。 ”
随后,对方发来了做这份“网络兼职”的具体流程:获得任务-拍下商品并付款-将已完成订单发回给客服-返回买家垫付本金和佣金-确认收货并给好评。
骗入“垫资”陷阱防不胜防
在阿莲确定可以做这份“工作”后,对方发了一份《淘宝刷业绩项目申请表》叫阿莲填写,在这份申请表中,QQ、淘宝账号、支付宝帐号、支付宝余额截图、支付宝绑定网银、网银余额截图都为必填项。
當阿莲把填好的表格发给对方后,对方发了一份任务过来,这份任务是滴滴数码网站上的一张100元的移动充值卡,发过来的链接显示商品单价为108元。
阿莲好奇地询问“不是说帮淘宝商家刷信誉吗?这不是淘宝商铺啊!”对方称“这个也是我们合作的刷销售业绩的商家,因为现在很多地区没有达到完成销售额,就得不到奖金,所以拿出一部分奖金,来刷销售业绩。”
当阿莲问到如何计算和发放薪酬时,对方说“我们是一个任务一结算的,您任务完成,马上提交结算返款,我们会将您的本金与您的佣金返款到您的账号上。佣金是您本金的5%,任务完成后的3~5分钟返款到您的账号上的。”
当阿莲表示对自己付出的本金会不会打水漂存在顾虑时,对方称“我们一天几十万的订单有的是钱赚,而且刷手也不是一两个,我何必因为你这点钱砸了信誉?”阿莲半信半疑根据对方发来的网店链接,下单拍下了108元的充值卡。随后阿莲截下成功付款的页面发给对方,要对方返款。4分钟后,阿莲的支付宝收到对方转来的113元钱的本金和佣金。
随后,对方又发来商品价格为1000元的购物链接,让阿莲付款成功后截图,并承诺千元以上的商品佣金是8%。因为已经收到了上一笔的本金和佣金,阿莲放松了戒备,快速完成了付款,并将完成订单的截图发给对方,对方称单卡了,没有收到该产品的订单,要求阿莲重拍一次。阿莲跟对方说已经支付成功,拒绝重新付款,要求对方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对方没有回复。随后,阿莲发现“淘宝联盟*语琴”的头像已经变灰色了,于是拨打对方之前留下的电话,也关机了。阿莲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本想通过“网络兼职”赚点零用钱,却误入“垫资刷单”陷阱,虽然被骗金额并不多,但着实让阿莲伤透了心。
“高薪”兼职维权难
在类似“网上代刷兼职”骗局中,上当的大多是年轻人,常用诈骗手法是在前几次操作时,对方会让受害人先刷小额的交易,有时也会退款,取得信任后再让受害人刷大金额的物品进行诈骗。受骗人员容易被“高薪”字眼所迷惑,但是,玩玩电脑、动动鼠标就获得高薪根本不现实,这个社会没有任何事是不劳而获的。
以阿莲被骗事件为例,对方发来的《淘宝刷业绩项目申请表》中,有支付宝余额和网银余额等必填项目,就是想看看你有没有流动资金,然后根据你的流动资金让你用自己的钱去拍虚拟物品,虚拟物品是自动确认收货的,只要你拍了,钱就已经到别人账户了。这也就意味着一旦你付了钱,收不到货,钱也回不来了。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达,类似的网络诈骗一直存在,通常诈骗金额较小,主要通过广撒网的方式进行诈骗。尤其是这种以招聘刷客、轻松兼职赚钱的形式更为多见。有执法人员称,这类诈骗通过网络交流,网络犯罪取证难、跨地域,网络诈骗金额小,被骗后往往难以维权。
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上做兼职更是没有完善的权益保障体系,被诈骗的例子也屡见不鲜。从事网上兼职要谨慎,尽量选择相对有保障的实体店、实体公司的工作,避免上当受骗。
律师评述:
文章所反映的情况,本律师和本律师的一些朋友都遇到过,个别朋友还被骗数万元。由于网络是虚拟空间,一旦发生纠纷,首先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对方的主体身份都难以确定,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其次是取证难,第三是金额小、维权成本高,难度大。因此,很多人被骗后不得不自认倒霉。对于文章所言内容,还牵涉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虚假刷单行为的合法性。协助经营者进行虚假刷单,实际上相当于协助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前述法律规定,阿莲的性质属于违法行为,其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广大读者,不要轻信网络宣传,要遵纪守法,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赚钱才是正道。古人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今天就可以理解为要依法赚钱,不要企望不劳而获。
仲兆庶律师: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工程建筑、房地产和公司企业法律事务,本刊特约法律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