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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海外投资的基本特点和出现的一般问题
近年来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中国最大海外投资企业的主要投资额都集中于资源开发和制造加工业。与全球跨国投资总额和世界主要投资国相比,首先是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规模较小。其次,我国海外投资基础薄弱,经验缺乏。管理人才、营销网络与对目标市场的了解不够充分等原因给我国的企业造成了主要的投资障碍。这是由于我国对外投资的准备不够充分。另外“缺乏懂外语的员工”这一项反应出我们的有一部分企业对外投资水平还很幼稚,尚不能满足对外投资的基础条件。
二、制度风险是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瓶颈
1.管理制度风险:海外投资宏观管理尚处于无章、无序状态
我国海外企业散布在世界各地,海外投资大多是根据各种渠道的非系统化信息进行的,致使海外企业在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的分布等方面,充满着无序性和随机性。海外企业风险管理的一体化程度低,缺少跨国经营风险管理的基本常识,而只是在海外进行孤立、单一和分割式的经营。由于宏观管理的无章、无序,造成资本投入失控,使我国海外企业先天不足的弱点更加暴露出来。
2.投资决策风险:海外投资主体结构失衡
我国海外直接投资集中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则尚未顾及。对外投资过份集中于发达国家和地区,使我国大多数企业面临的投资成本高和投入资金少的矛盾更加突出,成为海外企业经营失败的导火索和风险因素。发达国家的投资成本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地区)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而对外投资规模小和实力上的先天不足,是我国大多数企业不可回避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海外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盲目进入发达国家和地区,一开始就势必处于弱势,面临更大的竞争风险。
3.投资体制风险:海外投资新旧体制错位
我国海外投资在体制上仍然带有浓厚的部门和地方所有的行政隶属关系的色彩。我国海外投资按纵向投资区分,可分为中央和地方的投资;按横向投资区分,又分为各自不同部门投资兴办的海外企业。而且国内跨国集团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仍保持高度控制。现行投资体制的局限,决定了投资审批方法及程序的不规范,并产生投资决策风险。从体制上分析,试图用政府的外部行为来取代企业的内在要求,即企图通过政府层层审核的办法,来推动企业在海外投资决策中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风险预测,其效果往往并不理想。一是由于上级审核部门很难拥有如此广博的知识储备来把握项目投资的风险与机遇;二是没有进行高质量审核的动力。
4.投资主体风险:海外投资主体结构失调
从世界范围看,海外直接投资活动通常是以私人企业作为主要投资者。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其他发展中国家,大型国有企业在众多跨国公司中的数量相当有限。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有关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数据库资料显示,在580家有相关数据的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子公司中,私人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4.7%;国有企业占20.3%;混合企业占15%。
三、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管理创新
1.司法制度创新
为加强对海外企业的宏观管理,当务之急要尽快建立全国性的专管机构,进一步完善管理法规。在对我国跨国经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跨国经营的经验,逐步形成并完善海外企业法。当前,应围绕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以创新的思路,修改并起草一个指导性的条例,着重就财政政策、投资政策、经营范围、审批程序、管理体制、利润分配及其再投资、人才管理、双重征税等问题,做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进而形成较具体的实条例,以逐步完备和形成一部管理海外企业的国内立法。
2.经营机制创新
要加快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经营机制,赋予跨国经营企业充分的外贸自主权和必要的外汇支配权、海外投资权、融资权、承包国际工程和劳务出口的契约权,以及出国人员审批权等。经营决策制度是海外企业管理制度的核心。在海外企业享有一定的自主经营权限的条件下,可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实行分级决策授权。这种公司形式为我国境外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提供基本的组织保证。
3.企业组建模式创新
从企业组建方式上看,我国现已存在的国际化经营企业,大多是以集团形式组建的。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以工业企业为龙头组建的国际化经营企业集团和以外贸企业为龙头组建的国际化经营企业集团。我国目前以集团形式组建国际化经营企业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经营企业组建模式。组建我国国际化经营企业应选择的模式有:(1)规模生产型企业集团。即建立以某类标准化产品的大、中型规模生产和新技术开发为重点的企业群,主要任务是推出国际竞争力强的批量生产产品,以获得规模生产效率。(2)出口合作商社。这是一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形成的企业集团,其目的是把一个地区或某一行业有外向经营潜力但难以独立进行对外经营的中小型企业,根据一定的合作原则和利益关系组合起来,加强必要管理、监督和服务,形成具有多种相对经营优势的企业群。(3)贸易型企业集团。这是以从事对外贸易、开拓国外市场为目的市场开发型企业集团,其主要经营功能有:国际贸易、海外宣传与资料搜集、外贸对策研究与咨询、外贸投资信贷和出口商品组织等。(4)海外微型企业集团。即以行会和协会牵头,按地区和行业组成的海外微型企业的松散组织形式。当然,该类企业集团的管理有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在管理模式上力求创新,必须将其提到海外直接投资的战略地位来认识。
4.投资信息管理模式创新
要尽快建立海外投资咨询服务网,不仅要在跨国企业内部形成网络化的管理结构,而且要积极进行海外企业之间的横向合作,逐步形成跨国企业之间的国际网络。通过高效、快捷、准确的信息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广泛地搜集、分析、评价与海外企业业务范围、经营项目有关的国际经贸技术、市场行情及其风险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活动,增强海外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
近年来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中国最大海外投资企业的主要投资额都集中于资源开发和制造加工业。与全球跨国投资总额和世界主要投资国相比,首先是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规模较小。其次,我国海外投资基础薄弱,经验缺乏。管理人才、营销网络与对目标市场的了解不够充分等原因给我国的企业造成了主要的投资障碍。这是由于我国对外投资的准备不够充分。另外“缺乏懂外语的员工”这一项反应出我们的有一部分企业对外投资水平还很幼稚,尚不能满足对外投资的基础条件。
二、制度风险是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瓶颈
1.管理制度风险:海外投资宏观管理尚处于无章、无序状态
我国海外企业散布在世界各地,海外投资大多是根据各种渠道的非系统化信息进行的,致使海外企业在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的分布等方面,充满着无序性和随机性。海外企业风险管理的一体化程度低,缺少跨国经营风险管理的基本常识,而只是在海外进行孤立、单一和分割式的经营。由于宏观管理的无章、无序,造成资本投入失控,使我国海外企业先天不足的弱点更加暴露出来。
2.投资决策风险:海外投资主体结构失衡
我国海外直接投资集中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则尚未顾及。对外投资过份集中于发达国家和地区,使我国大多数企业面临的投资成本高和投入资金少的矛盾更加突出,成为海外企业经营失败的导火索和风险因素。发达国家的投资成本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地区)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而对外投资规模小和实力上的先天不足,是我国大多数企业不可回避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海外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盲目进入发达国家和地区,一开始就势必处于弱势,面临更大的竞争风险。
3.投资体制风险:海外投资新旧体制错位
我国海外投资在体制上仍然带有浓厚的部门和地方所有的行政隶属关系的色彩。我国海外投资按纵向投资区分,可分为中央和地方的投资;按横向投资区分,又分为各自不同部门投资兴办的海外企业。而且国内跨国集团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仍保持高度控制。现行投资体制的局限,决定了投资审批方法及程序的不规范,并产生投资决策风险。从体制上分析,试图用政府的外部行为来取代企业的内在要求,即企图通过政府层层审核的办法,来推动企业在海外投资决策中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风险预测,其效果往往并不理想。一是由于上级审核部门很难拥有如此广博的知识储备来把握项目投资的风险与机遇;二是没有进行高质量审核的动力。
4.投资主体风险:海外投资主体结构失调
从世界范围看,海外直接投资活动通常是以私人企业作为主要投资者。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其他发展中国家,大型国有企业在众多跨国公司中的数量相当有限。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有关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数据库资料显示,在580家有相关数据的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子公司中,私人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4.7%;国有企业占20.3%;混合企业占15%。
三、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管理创新
1.司法制度创新
为加强对海外企业的宏观管理,当务之急要尽快建立全国性的专管机构,进一步完善管理法规。在对我国跨国经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跨国经营的经验,逐步形成并完善海外企业法。当前,应围绕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以创新的思路,修改并起草一个指导性的条例,着重就财政政策、投资政策、经营范围、审批程序、管理体制、利润分配及其再投资、人才管理、双重征税等问题,做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进而形成较具体的实条例,以逐步完备和形成一部管理海外企业的国内立法。
2.经营机制创新
要加快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经营机制,赋予跨国经营企业充分的外贸自主权和必要的外汇支配权、海外投资权、融资权、承包国际工程和劳务出口的契约权,以及出国人员审批权等。经营决策制度是海外企业管理制度的核心。在海外企业享有一定的自主经营权限的条件下,可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实行分级决策授权。这种公司形式为我国境外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提供基本的组织保证。
3.企业组建模式创新
从企业组建方式上看,我国现已存在的国际化经营企业,大多是以集团形式组建的。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以工业企业为龙头组建的国际化经营企业集团和以外贸企业为龙头组建的国际化经营企业集团。我国目前以集团形式组建国际化经营企业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经营企业组建模式。组建我国国际化经营企业应选择的模式有:(1)规模生产型企业集团。即建立以某类标准化产品的大、中型规模生产和新技术开发为重点的企业群,主要任务是推出国际竞争力强的批量生产产品,以获得规模生产效率。(2)出口合作商社。这是一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形成的企业集团,其目的是把一个地区或某一行业有外向经营潜力但难以独立进行对外经营的中小型企业,根据一定的合作原则和利益关系组合起来,加强必要管理、监督和服务,形成具有多种相对经营优势的企业群。(3)贸易型企业集团。这是以从事对外贸易、开拓国外市场为目的市场开发型企业集团,其主要经营功能有:国际贸易、海外宣传与资料搜集、外贸对策研究与咨询、外贸投资信贷和出口商品组织等。(4)海外微型企业集团。即以行会和协会牵头,按地区和行业组成的海外微型企业的松散组织形式。当然,该类企业集团的管理有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在管理模式上力求创新,必须将其提到海外直接投资的战略地位来认识。
4.投资信息管理模式创新
要尽快建立海外投资咨询服务网,不仅要在跨国企业内部形成网络化的管理结构,而且要积极进行海外企业之间的横向合作,逐步形成跨国企业之间的国际网络。通过高效、快捷、准确的信息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广泛地搜集、分析、评价与海外企业业务范围、经营项目有关的国际经贸技术、市场行情及其风险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活动,增强海外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