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音希声”的音乐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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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大音希声”是老子提出的著名音乐审美观。它是在老子以“自然”为根基的道家哲学基础上催生出来的,和儒家注重人为、强调事功的礼乐观有截然的不同。“大音希声”并不否定音乐美存在的合理性,“希声”作为十全十美的无声之乐只能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迹化,它倡导的一种率任自然、本性自适的生活理想坚持了人的自然天性。
  关键词:大音希声 老子 自然
  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875(2007)04-011-02
  
  “大音希声”是我国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道家的创始人老子提出的关于声音的美学观点。其中“大音”是指“美好的声音”,“希”老子白己解释曰“听之还闻,名曰希”,合起来为“美好的声音是听不见的”。老子认为最美的声音就是没有声音,最美的形象就是没有形象(“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王弼在“大音希声”下注道“听之不闻名曰希,不可得而闻之音也。有声则有分,有分则不宫而商矣。分则不能统众,故有声者,非大音也。“众”即全体,“分”即部分;人们听到的宫音或商音等,都只是部分,而非全体。意谓有了具体、部分的声音之美,就会丧失声音的自然全美。有声是指具体的声音,它只能是声音之美的一部分,而不可能是全部,故非“大音”。而“无声”则可以使你去想象全部最美的声音,而不受具体“有声”之局限。故是“大音”。这一思想认识基于他对世界本源的认识,他说“有物混成,先天地而生,独立不改,同行而不殆,可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的“强为之名曰大”。世界万物都是由“道”派生出来的。“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道比一切具体的“状”和“象”都高,是“万物母”,具体的“状”和“象”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所以,“无声”为“有声”之母,“大音希声”。
  在老子看来,“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即为天地之始、万物之母,是天地万物包括人类社会产生和发展的总的根源。道家也因以“道”作为天地万物的本源和人类观念形成的总法则而著称于世。而道家所论及和探究的“道”在其本质上又是自然而然的。“道”是老子哲学中的最高范畴,处于核心的地位,老子认为“道”是一切存在的根源,也是一切存在的始源。道是自然界中最初的发动者,它具有无究的潜在力和创造力。万物蓬勃的生长,都是“道”的潜在力之不断创发的一种表现。从万物生生不息、欣欣向荣的成长中,可以看出“道”有一种无穷的活力。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产生“希声”之音的“道”,非“惟人道可道也”的“道”,这里的“道”,是指总括“天道”和“人道”的“道”,是老子的所谓“常道”、“可道”、非“常道”、非不可道之“道”,是老子“先天地生的道”。
  儒家也讲“道”,但是儒家的“道”与道家的“道”则有着本意上的不同。道家的道侧重于物质,世界的本源,主张“反朴归真”。这里的“朴”和“真”都来自于“道”。道是生成世界的东西,它是万物的本源,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赖以生生不息的规律。儒家的“道”侧重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所关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人和宇宙的终极真理。孔子所谓的“道”、“德”的核心,不是“真”和“朴”,而是“仁”和“礼”。“仁”的主要意思是“爱人”,是“泛爱众”。这里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亲近、友善的关系,体现同一种重“人道”的思想。以“仁”为内容,以“礼”为形式,孔子建立了他的系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他要求人们以此作为自己人格修养的最高准则,以仁德修身,方能以仁德治国。孔子把仁和礼都说成是一种善和美,以此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此相应儒家的礼乐观念把音乐作为一种思想内涵的载体。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歌乐者,仁之和也”。这便是孔子关于音乐本质观点的集中反映,在孔子看来,音乐的本质就是“仁”的艺术表现。而“仁”是孔子所宣扬的道德原则,所以在对待艺术问题上,儒家强调艺术与人性道德的同一性和统一性,所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艺术是人性道德修养、人格完善的一种补充成分。所以,儒家是从“人性”和“人德”的角度来认识音乐的本质,认为音乐只有与礼教成为一种互为表里的关系时才能真正成为“仁”的艺术表现。另外,儒家还认为,音乐是培养人、塑造人,即“成人”的手段,“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提倡以音乐来作为完成个人修养的重要手段。
  道家推崇音乐的自然特性,推崇“无为”,在“大音希声”的审美观念中,“ 希声”才是最美的。这里老子以“希声”为美,而“希声”是人们听不到的,是人们的感官所不能够把握的,这就排除了美感体验,实际也就等于取消了作为听觉艺术而存在的音乐审美,从根本上否定了声音艺术存在的合理性,否定了文学艺术的审美活动:“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似乎对一切社会文明都持否定态度,忽视人类的主体性,去迎合客观的“自然”生存规律,以达到人的生存活动与客观规律的统一。同时在本质上也就否定了人的社会性,这是一种非人化的主张,突出了人的目的性活动与客观规律之间存在的矛盾。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老子的这种音乐审美思想正是看到了礼乐思想过分强调礼义教化而造成自然人性的扭曲。当然,儒家有时也会流露出自然潇洒的一面:“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对其弟子这一番自然人性的理想大家赞赏:“吾与点也。”但这种理想在他们那里实在太少了,也许这只是偶然流露出来的特例。而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则主张“无为”,提倡纯任自然。老子认为,宇宙是一个有机整体,人和人类同样是这个有机整体的一部分,天地万物都受制于“道”的支配。“道”本身则是白然而然的,以自然为其自身行为的法则。所谓“道法自然”既是说“道”以自然为归属,自然是其本性,它既没有为什么也不存在为什么。天、地、人的存在与发展,以贯注内在的“道”为根本,“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地即是以大地为师,效法大地那种大公无私、无所不包的伟大精神;地法天即是说大地以天为效法对象,取天之广袤无垠,刚健不息,自完其身,此处含有大地的“道”是以宇宙的“道”为归属和依托的意蕴。而宇宙的道,则是遵循“道”的法则和规律,以道为最高主宰或终极目标。它本身使天地万物与人类按照自然法则运行与生息。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应该顺任它自身的情状去发展,不必参与外界的意志去制约它。所以老子提出“自然”的观念,来说明不加一毫勉强作为的成分而任其自由伸展的状态。由此可见,老子所谓“希声”是指那些合于自然规律、人耳听不到的十全十美的声音。这种声音只能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迹象,是由人的内心产生的,正如康德在描述欣赏的创造性功能时所说“它有本领,能从真正的自然界所呈供的素材里创造出另一个想象的自然界。”从这里出发,旋律、和声这些都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合于“希声”的基本属性,这就为音乐创造和欣赏打开了一片极为广阔的天地。各种各样关于“弦外之音”的描述,即可看作是对这种传统审美理想的发展和升华。一般情况下“弦外之音”是指在音乐欣赏过程中,所引起的充满着无限遐想的深远而浩渺的艺术意境,属于想象的创造性阶段。
  从老子的哲学体系整体来看:“道”这个实际存在,不仅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存在,“有物混成先天地而生”而且天地万物还是它所创生的。“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生—,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由此可以看出老子认为,道是一切存在的根源(万物之宗),自然、社会和人的生命都来自“道”这个源头,都是由“道”这一始基化合阴阳而构成的,所以,天、地、人三者之间就存在着紧密相连的“同构”关系,即“天人合一”的境界。在中国古代的哲学观中,人首先要顺应于天,“人副天数”、“天人相类”,进而追求“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所谓“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人是可以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老子“大音希声”的音乐审美理想,是基于其“道法自然”、“无为”的哲学信念,以自然法则为基准倡导—种率任自然的艺术情趣,并不是一味对人的主体性的磨灭,而是坚持了任性自适的人的天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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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
  [4]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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