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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HTC专利战
原告:苹果公司
被告:HTC(宏达电)公司
2010年3月,苹果起诉HTC侵犯了其10项专利,但后来又在诉讼中削减了6项,但是法院判决两项属于侵权专利,最终判定只剩下一项侵权。终审判决中指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本次调查中发现第337部分存在侵权,并公布了有限驱逐令,禁止进口HTC涉及侵权的个人数据、移动通讯设备及相关软件。
2011年12月2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判定HTC侵权,称其某一项产品侵犯了苹果专利,并正式对HTC产品发出进口禁令,该禁令将从2012年4月19日实施。
甲骨文谷歌专利战
原告:甲骨文公司
被告:谷歌公司
甲骨文2010年起诉谷歌,称Android操作系统侵犯其Java专利。甲骨文要求谷歌赔偿10亿美元的损失,同时要求谷歌停止侵权行为。而谷歌则表示,Android所使用的甲骨文技术已不受版权保护。
甲骨文公司败北。2012年9月5日,美国联邦法官威廉阿尔苏普(William Alsup)周二要求甲骨文向谷歌支付100万美元的诉讼费用。
黑莓和NTP专利诉讼战
原告:NTP公司
被告:黑莓公司
2000年1月,美国弗吉尼亚州的NTP公司致信RIM公司,声称后者的BlackBerry手机服务侵犯了其8项专利权,其中涉及电子邮件系统中无线通讯使用的无线电频率。
经历长达6年的诉讼,双方和解以NTP净赚6.125亿美元告终。
微软安卓专利战
原告:微软公司
被告:生产安卓手机的厂商
微软在2010年10月1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投诉,摩托罗拉等安卓手机侵犯微软的9项技术专利。
没有提出起诉,达成和解。微软要求生产Android手机的厂家,都要支付每部手机(或其他移动终端产品)5-15美元不等的专利授权金。
诺基亚苹果专利战
原告:诺基亚
被告:苹果公司
经常向对手发起诉讼的苹果公司遭到手机元老诺基亚公司的专利诉讼。2009年诺基亚就自己所拥有的46项专利权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苹果提起诉讼。
苹果最终选择与对方和解,支付约2亿欧元的一次性费用,并将在随后的每个季度,持续向诺基亚支付大约4000万欧元的专利费。
高通诺基亚专利之争
原告:高通公司
被告:诺基亚
高通公司是手机芯片中的巨无霸,2007年4月,高通起诉诺基亚称其侵犯其五项专利,涉及GSM、GPRS和EDGE技术。请求禁止诺基亚销售侵权手机,并为已销售手机赔偿损失。
诺基亚向高通支付2007年第二季3G手机专利费,金额为2000万美元。
中兴爱立信专利之争
原告:爱立信公司
被告:中兴公司
2011年老牌手机厂商爱立信在英国、德国和意大利对中兴通讯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以及中兴通讯在中国对爱立信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
达成和解 交叉授权
原告:苹果公司
被告:HTC(宏达电)公司
2010年3月,苹果起诉HTC侵犯了其10项专利,但后来又在诉讼中削减了6项,但是法院判决两项属于侵权专利,最终判定只剩下一项侵权。终审判决中指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本次调查中发现第337部分存在侵权,并公布了有限驱逐令,禁止进口HTC涉及侵权的个人数据、移动通讯设备及相关软件。
2011年12月2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判定HTC侵权,称其某一项产品侵犯了苹果专利,并正式对HTC产品发出进口禁令,该禁令将从2012年4月19日实施。
甲骨文谷歌专利战
原告:甲骨文公司
被告:谷歌公司
甲骨文2010年起诉谷歌,称Android操作系统侵犯其Java专利。甲骨文要求谷歌赔偿10亿美元的损失,同时要求谷歌停止侵权行为。而谷歌则表示,Android所使用的甲骨文技术已不受版权保护。
甲骨文公司败北。2012年9月5日,美国联邦法官威廉阿尔苏普(William Alsup)周二要求甲骨文向谷歌支付100万美元的诉讼费用。
黑莓和NTP专利诉讼战
原告:NTP公司
被告:黑莓公司
2000年1月,美国弗吉尼亚州的NTP公司致信RIM公司,声称后者的BlackBerry手机服务侵犯了其8项专利权,其中涉及电子邮件系统中无线通讯使用的无线电频率。
经历长达6年的诉讼,双方和解以NTP净赚6.125亿美元告终。
微软安卓专利战
原告:微软公司
被告:生产安卓手机的厂商
微软在2010年10月1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投诉,摩托罗拉等安卓手机侵犯微软的9项技术专利。
没有提出起诉,达成和解。微软要求生产Android手机的厂家,都要支付每部手机(或其他移动终端产品)5-15美元不等的专利授权金。
诺基亚苹果专利战
原告:诺基亚
被告:苹果公司
经常向对手发起诉讼的苹果公司遭到手机元老诺基亚公司的专利诉讼。2009年诺基亚就自己所拥有的46项专利权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苹果提起诉讼。
苹果最终选择与对方和解,支付约2亿欧元的一次性费用,并将在随后的每个季度,持续向诺基亚支付大约4000万欧元的专利费。
高通诺基亚专利之争
原告:高通公司
被告:诺基亚
高通公司是手机芯片中的巨无霸,2007年4月,高通起诉诺基亚称其侵犯其五项专利,涉及GSM、GPRS和EDGE技术。请求禁止诺基亚销售侵权手机,并为已销售手机赔偿损失。
诺基亚向高通支付2007年第二季3G手机专利费,金额为2000万美元。
中兴爱立信专利之争
原告:爱立信公司
被告:中兴公司
2011年老牌手机厂商爱立信在英国、德国和意大利对中兴通讯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以及中兴通讯在中国对爱立信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
达成和解 交叉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