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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中国银监会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自2008年1月1日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新准则对我国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新准则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及组合计提法,改变贷款按五级的简单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做法。本文探讨如何在新准则下,完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提足拔备,做实利润,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