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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有力地影响着人们对世界的感知,对风险世界的感知当然也不例外。拿马航MH370事件来说,至今疑云重重,各种可能的灾难以及对人类认知经验的威胁,完全符合风险的定义。这其间,媒体对这一风险事件的持续追踪,形成了风险报道的典型样本。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围绕此事件的国内舆论风潮中,大量负面的声音除了针对事件本身的官方应急与处置问题之外,还鲜有地指向了新闻媒体。
对风险报道而言,揭示风险本身就是一件充满风险的事情。在媒体的日常工作中,记者是在许多约束条件下工作的,比如紧迫的截稿时间、抢先报道事件竞争的压力、空间或时间上的局限,但最主要的困难来自风险事件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普通人来说,他们不愿意听到关于事故发生概率的陈述,只想明确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对记者而言,绝大多数人并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来分析风险,更不可能预卜风险的后果。以马航MH370事件为例,撇开其搜救悬而未决的结果不谈,就报道此事的进展所涉及的问题如此之多,以至于记者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需要采访民航管理学、飞行动力学、地理学、水文学、气象学、紧急避险、应急救援等各领域的专家,还不提对国防、外交、国安、航空、海事、国土等部门及其相关政府官员的采访。即便这样做了,也未必能保证报道的完全性和完备性。笔者认为,在媒体的风险报道问题上,应该指出其各种失误,但公众也需要对媒体的表现做出一个更平衡的考察。
尽管如上所述,但并不能掩盖媒体一定程度的失职。从媒体报道的职业层面上进行讨论,下述步骤或许会对媒体表现地更好有一定的帮助。
首先,媒体要承认在马航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处理任何质疑的第一个步骤,在于认识到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从马航MH370事件的报道之初记者围堵家属的表现来看,媒体似乎在优先强调受众的感受,实则反映了媒体在风险认知上并不重视风险评估技术层面,而是集中于风险的社会影响问题。在报道中,媒体的措辞很明显地指向马来西亚相关公共部门的懈怠或有意隐瞒,这种叙事逻辑会在公众中引起愤慨和担忧。接下来媒体将被倒逼承担找到造成伤害根源的责任,而这显然已经超出了媒体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因此,改善媒体传播风险信息时的表现,首先应该认清新闻媒体在风险沟通中的作用。媒体在风险报道中,不是煽情也不是盲目追责,而是促成风险知情。
其次,媒体应提高风险报道的能力。撇开人们争议的国内媒体挖掘情报信息的短板问题,面对未知的风险,我们的媒体还需要在选择和区分风险事件的重要性与微妙性上受到教育。在这种情况下,至少有如下问题可以帮助媒体选择并澄清错综复杂的风险议题。记者在描述潜在危险可能性的同时,是否能描述出预期危险的各种参数?如果风险报道是基于某个假设或猜测,是否能够在后续发现中逐一显示出来?风险报道涉及个人时,是否考虑到个体敏感度大小、多重危险暴露的可能,以及恐惧的累积效应?报道中有关风险的实质性内容与额外的风险意象是否做到了截然分开?
循着上述问题,我们尝试重新规划马航MH370失联事件的报道框架。一是媒体在报道初期分析客机失联后的各种可能后果时,应该避免未经核实的因果判定和绝对的动机假定,转而描述航空风险的复杂呈现以及可能的规避提供一些准确的信息。二是面对以社交网络为主的各种虚实不定的猜测,媒体与其被动跟风或急于鉴定真伪,不如转而解读评估各种消息中隐含的象征意味,观察信息源流的变化,从中寻找接近真相的方向和方法。三是马航报道应避免多重危险暴露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同时要谨慎对待风险的归责问题。四是媒体在报道未知、极端的风险时,应克制使用诸如“恐怖”“阴谋”“占卜”等带有强烈偏向性的措辞,因为受众在遭遇这些意象和标记时会加重风险的疑云,造成的流言泛滥也将索取更高昂的社会代价。
媒体应发展风险消息的来源机构。马航事件初期,被认为可靠而可信的官方来源几乎是所有媒体信息的出处。然而一旦最初的危机过去,媒体就开始“重新界定”风险报道。报道框架也开始设定反方视角,同时重视其他渠道的消息来源,尤其会重点放大那些与官方对立的立场。在马航事件中,善于挖掘数据的西方媒体认为马来西亚官方的消息不够透明,并把抨击官方作为风险归责的主导框架。我们从国内的舆论反馈中也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如果消息源来自相对独立的专业机构,如海事卫星公司、情报机构、航空事故调查局等这样的国外专家群体,这些信息会被绝大所数公众视为是可信的,信息的内容也就很容易引起公众的注意。
有研究表明:“如果一个事实的陈述被不同的信息源重复多次,就会争取到对该信息准确性的较大的信任度。”这也说明了丰富的消息来源对记者求证事实的真伪有显著意义,同时也有助于转移公众猜测信息准确性的注意力。因此,发展风险消息来源机构是增进媒体信任,促进风险沟通的重要手段。
在充斥着各种不确定危险和灾难的风险社会中,能够预示着自然、技术、社会、道德失序的事件理所当然地成为新闻头条。而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风险报道为人们拨开风险的迷雾?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报道的动机。风险传播主要是为公众提供充分的风险信息与背景数据,使大家有能力就潜在危机参与对话。那么,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所接触风险及危害的知情权,就为媒体的风险消息沟通工作提供了充分的动机。在任何风险的语境中,风险的传播者都需要确定:人们对于他们所面对的风险究竟知道什么?想要知道什么?以及如何最好地传达这些信息。
其二,传播者还需要对“认同”这个概念有一种更加深刻的理解,风险报道应该以“知情认同”作为选择风险信息、分析评估信息的标准。所谓“知情认同”的目标,是使处于风险中的每个人都有能力做出最符合他们各自利益的决策。当然,在现阶段的风险沟通中要达成知情认同,既有认知上的障碍,也要有制度上的障碍,媒体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公众理解并跨越这些障碍。
其三,如果风险特征影响了人们的感知和行为,媒体还必须向人们提供如下信息:科学技术与观察对某种灾害有多少了解?该灾害存在的毁灭性潜能程度是多少?人们从这些风险信息中如何推论自身面临灾害的情况?当然,从风险信息中推论出个人信息,还需依赖人们从风险报道中感知到该信息的相关性,评估风险报道的价值,就需要评估这一相关性,当然还包括媒体沟通表达的有效性。虽然目前我们对媒体应该如何报道风险特征的方式仍然缺少全面的了解,但这理应成为未来努力的方向。
在马航MH370事件报道问题上,对我们的媒体过多的指责无异于陷入悲观主义的泥沼。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我们迫切需要一个新的认知框架,以此理解并改善媒体在风险沟通中的作为。一言以蔽之,媒体在执行风险报道决策时真正应该考量的问题是:人们是否能够以积极的方式接纳媒体为其所总括的信息,是否能够在其基础上做出明智、理性和及时的风险决策。这也许是马航MH370事件报道带给我们最有益的思考和启示。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大众媒介风险放大的危害及其控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对风险报道而言,揭示风险本身就是一件充满风险的事情。在媒体的日常工作中,记者是在许多约束条件下工作的,比如紧迫的截稿时间、抢先报道事件竞争的压力、空间或时间上的局限,但最主要的困难来自风险事件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普通人来说,他们不愿意听到关于事故发生概率的陈述,只想明确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对记者而言,绝大多数人并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来分析风险,更不可能预卜风险的后果。以马航MH370事件为例,撇开其搜救悬而未决的结果不谈,就报道此事的进展所涉及的问题如此之多,以至于记者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需要采访民航管理学、飞行动力学、地理学、水文学、气象学、紧急避险、应急救援等各领域的专家,还不提对国防、外交、国安、航空、海事、国土等部门及其相关政府官员的采访。即便这样做了,也未必能保证报道的完全性和完备性。笔者认为,在媒体的风险报道问题上,应该指出其各种失误,但公众也需要对媒体的表现做出一个更平衡的考察。
尽管如上所述,但并不能掩盖媒体一定程度的失职。从媒体报道的职业层面上进行讨论,下述步骤或许会对媒体表现地更好有一定的帮助。
首先,媒体要承认在马航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处理任何质疑的第一个步骤,在于认识到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从马航MH370事件的报道之初记者围堵家属的表现来看,媒体似乎在优先强调受众的感受,实则反映了媒体在风险认知上并不重视风险评估技术层面,而是集中于风险的社会影响问题。在报道中,媒体的措辞很明显地指向马来西亚相关公共部门的懈怠或有意隐瞒,这种叙事逻辑会在公众中引起愤慨和担忧。接下来媒体将被倒逼承担找到造成伤害根源的责任,而这显然已经超出了媒体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因此,改善媒体传播风险信息时的表现,首先应该认清新闻媒体在风险沟通中的作用。媒体在风险报道中,不是煽情也不是盲目追责,而是促成风险知情。
其次,媒体应提高风险报道的能力。撇开人们争议的国内媒体挖掘情报信息的短板问题,面对未知的风险,我们的媒体还需要在选择和区分风险事件的重要性与微妙性上受到教育。在这种情况下,至少有如下问题可以帮助媒体选择并澄清错综复杂的风险议题。记者在描述潜在危险可能性的同时,是否能描述出预期危险的各种参数?如果风险报道是基于某个假设或猜测,是否能够在后续发现中逐一显示出来?风险报道涉及个人时,是否考虑到个体敏感度大小、多重危险暴露的可能,以及恐惧的累积效应?报道中有关风险的实质性内容与额外的风险意象是否做到了截然分开?
循着上述问题,我们尝试重新规划马航MH370失联事件的报道框架。一是媒体在报道初期分析客机失联后的各种可能后果时,应该避免未经核实的因果判定和绝对的动机假定,转而描述航空风险的复杂呈现以及可能的规避提供一些准确的信息。二是面对以社交网络为主的各种虚实不定的猜测,媒体与其被动跟风或急于鉴定真伪,不如转而解读评估各种消息中隐含的象征意味,观察信息源流的变化,从中寻找接近真相的方向和方法。三是马航报道应避免多重危险暴露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同时要谨慎对待风险的归责问题。四是媒体在报道未知、极端的风险时,应克制使用诸如“恐怖”“阴谋”“占卜”等带有强烈偏向性的措辞,因为受众在遭遇这些意象和标记时会加重风险的疑云,造成的流言泛滥也将索取更高昂的社会代价。
媒体应发展风险消息的来源机构。马航事件初期,被认为可靠而可信的官方来源几乎是所有媒体信息的出处。然而一旦最初的危机过去,媒体就开始“重新界定”风险报道。报道框架也开始设定反方视角,同时重视其他渠道的消息来源,尤其会重点放大那些与官方对立的立场。在马航事件中,善于挖掘数据的西方媒体认为马来西亚官方的消息不够透明,并把抨击官方作为风险归责的主导框架。我们从国内的舆论反馈中也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如果消息源来自相对独立的专业机构,如海事卫星公司、情报机构、航空事故调查局等这样的国外专家群体,这些信息会被绝大所数公众视为是可信的,信息的内容也就很容易引起公众的注意。
有研究表明:“如果一个事实的陈述被不同的信息源重复多次,就会争取到对该信息准确性的较大的信任度。”这也说明了丰富的消息来源对记者求证事实的真伪有显著意义,同时也有助于转移公众猜测信息准确性的注意力。因此,发展风险消息来源机构是增进媒体信任,促进风险沟通的重要手段。
在充斥着各种不确定危险和灾难的风险社会中,能够预示着自然、技术、社会、道德失序的事件理所当然地成为新闻头条。而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风险报道为人们拨开风险的迷雾?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报道的动机。风险传播主要是为公众提供充分的风险信息与背景数据,使大家有能力就潜在危机参与对话。那么,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所接触风险及危害的知情权,就为媒体的风险消息沟通工作提供了充分的动机。在任何风险的语境中,风险的传播者都需要确定:人们对于他们所面对的风险究竟知道什么?想要知道什么?以及如何最好地传达这些信息。
其二,传播者还需要对“认同”这个概念有一种更加深刻的理解,风险报道应该以“知情认同”作为选择风险信息、分析评估信息的标准。所谓“知情认同”的目标,是使处于风险中的每个人都有能力做出最符合他们各自利益的决策。当然,在现阶段的风险沟通中要达成知情认同,既有认知上的障碍,也要有制度上的障碍,媒体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公众理解并跨越这些障碍。
其三,如果风险特征影响了人们的感知和行为,媒体还必须向人们提供如下信息:科学技术与观察对某种灾害有多少了解?该灾害存在的毁灭性潜能程度是多少?人们从这些风险信息中如何推论自身面临灾害的情况?当然,从风险信息中推论出个人信息,还需依赖人们从风险报道中感知到该信息的相关性,评估风险报道的价值,就需要评估这一相关性,当然还包括媒体沟通表达的有效性。虽然目前我们对媒体应该如何报道风险特征的方式仍然缺少全面的了解,但这理应成为未来努力的方向。
在马航MH370事件报道问题上,对我们的媒体过多的指责无异于陷入悲观主义的泥沼。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我们迫切需要一个新的认知框架,以此理解并改善媒体在风险沟通中的作为。一言以蔽之,媒体在执行风险报道决策时真正应该考量的问题是:人们是否能够以积极的方式接纳媒体为其所总括的信息,是否能够在其基础上做出明智、理性和及时的风险决策。这也许是马航MH370事件报道带给我们最有益的思考和启示。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大众媒介风险放大的危害及其控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