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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的“以人为本”思想,就是在治安秩序维护和管理中,把人放在最中心、最根本、最重要的地位,以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的权利维护和根本福祉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尺度和标准。人本思想是以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为基础,在西方人本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形成的,其在治安学中指导地位的确立,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思想界反思文革、强调人权有着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