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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以来,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婚念观已经开始淡化,人们的思想逐渐解放,婚姻自主意识不断加强,"离婚"也不再是让人难以启齿的话题。大部分离婚的双方最关注的问题便是财产怎么分和孩子谁来抚养。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在有效解决不同地区同案不同判问题的同时,一些类型房产分割结果也与以前大不相同。本文在聚焦争议焦点的同时从《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前后的异同点来讨论房屋所有权分割的变化以及新婚姻法解释的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