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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拱墅区接连传来喜讯,继荣获省平安区十连冠殊荣后,又连续第三次蝉联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称号,该区米市巷街道夹城巷社区荣获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这是拱墅区坚持以法治促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杭法十条”结出的累累硕果。
近年来,拱墅区始终将法治拱墅建设作为推进城市功能、产业结构、市民素质全面转型的重要抓手,积极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执法为民,着力营造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实际行动推动“杭法十条”在拱墅落实落地,法治拱墅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提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该区狠抓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依法实施行政决策,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近5年来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和今年以来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全区29个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评查,督促问题整改。二是深化权力阳光运行。积极做好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认真编制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减行政职权事项3951项,清减率达61.7%,公布责任事项391项,厘清责任边界17条。三是保障社会民生事业。坚持民生导向,主动回应群众需求,强化公共服务,全年财政支出重点保障民生事业,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比重达到89.5%。
突出法治元素,着力提升运河法治文化品牌影响力
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一是积极构筑普法教育新平台。打造知法学苑青少年普法基地和运河法治文化茶馆2个普法金名片,分别入选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成立运河法治文化创意宣传中心,精心举办“运河法治文化节”等普法活动108场次。二是广泛开展立体式普法服务。积极推动“法律进社区”,与浙大城市学院深化合作,建立“2名大学生+1名律师”模式,创新开展会诊式、渗透式、约定式、上门式社区法律服务,共举办专项法制讲座380余场次,设立来杭创业者法制学校及10所分校。三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深化“两站三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2万余人次,解决法律问题1800余件。成功培育“金牌调解室”、“胡友耕调解室”等特色品牌,两年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9000起,成功率99%。
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大力发扬基层民主,丰富民主实践,健全民主机制,“法治拱墅”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基层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机制,推进社区自治,强化居民服务,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目前全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43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2家,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强化失业预警干预机制,启动大学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创新构建“5432”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公建民营机构养老新模式,机构养老床位数突破2000张。启用区困难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助医绿色通道”救助项目被省政府授予第四届“浙江慈善奖”。三是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加强。成立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组建区级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和街道社区4+2服务平台,出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1+4文件,积极构建三级联动发展格局,引导全区1102家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
强化法治保障,着力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贯彻落实“杭法十条”中以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为重点,在依法保障平安创建上实现新突破的要求,(下转第61页)(上接第38页}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平安拱墅”建设,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连续10年蝉联省级平安区。一是强化社会治理。全面推进社区“平安网格”创建,全市率先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社区矫正信息监管指挥中心,创新推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1+3”工作模式,成功入选全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重点监视地区和全市唯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示范地区。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实行重大疑难信访区领导包案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三级排查化解,完善网上信访工作模式,共受理信访电1.1万件(人)次,结案率100%。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常态监督检查和刚性执纪问责,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政法干部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
(作者单位:拱墅区委办公室)
近年来,拱墅区始终将法治拱墅建设作为推进城市功能、产业结构、市民素质全面转型的重要抓手,积极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执法为民,着力营造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实际行动推动“杭法十条”在拱墅落实落地,法治拱墅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提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该区狠抓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依法实施行政决策,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近5年来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和今年以来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全区29个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评查,督促问题整改。二是深化权力阳光运行。积极做好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认真编制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减行政职权事项3951项,清减率达61.7%,公布责任事项391项,厘清责任边界17条。三是保障社会民生事业。坚持民生导向,主动回应群众需求,强化公共服务,全年财政支出重点保障民生事业,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比重达到89.5%。
突出法治元素,着力提升运河法治文化品牌影响力
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一是积极构筑普法教育新平台。打造知法学苑青少年普法基地和运河法治文化茶馆2个普法金名片,分别入选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成立运河法治文化创意宣传中心,精心举办“运河法治文化节”等普法活动108场次。二是广泛开展立体式普法服务。积极推动“法律进社区”,与浙大城市学院深化合作,建立“2名大学生+1名律师”模式,创新开展会诊式、渗透式、约定式、上门式社区法律服务,共举办专项法制讲座380余场次,设立来杭创业者法制学校及10所分校。三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深化“两站三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2万余人次,解决法律问题1800余件。成功培育“金牌调解室”、“胡友耕调解室”等特色品牌,两年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9000起,成功率99%。
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大力发扬基层民主,丰富民主实践,健全民主机制,“法治拱墅”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基层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机制,推进社区自治,强化居民服务,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目前全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43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2家,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强化失业预警干预机制,启动大学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创新构建“5432”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公建民营机构养老新模式,机构养老床位数突破2000张。启用区困难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助医绿色通道”救助项目被省政府授予第四届“浙江慈善奖”。三是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加强。成立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组建区级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和街道社区4+2服务平台,出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1+4文件,积极构建三级联动发展格局,引导全区1102家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
强化法治保障,着力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贯彻落实“杭法十条”中以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为重点,在依法保障平安创建上实现新突破的要求,(下转第61页)(上接第38页}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平安拱墅”建设,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连续10年蝉联省级平安区。一是强化社会治理。全面推进社区“平安网格”创建,全市率先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社区矫正信息监管指挥中心,创新推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1+3”工作模式,成功入选全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重点监视地区和全市唯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示范地区。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实行重大疑难信访区领导包案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三级排查化解,完善网上信访工作模式,共受理信访电1.1万件(人)次,结案率100%。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常态监督检查和刚性执纪问责,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政法干部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
(作者单位:拱墅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