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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校企合作”这一理念历经十几年发展其合作模式不断得以创新、育人体系不断得到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然而在校企合作的日渐成熟与不完善的矛盾发展中,仍有一些基础性问题比如学生的真正需求是什么?是否所有专业都适合校企合作?学生就业后是否意味着校企合作的终结?等问题需要学校、企业重新审视,,从而使职业教育成为推动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本人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个人浅薄性的疑问,试图从中寻求建设性答案。
关键词: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需求;专业
国务院在2002年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时就将“校企合作”作为人才培养的创新点列于文件。历经十几年发展,校企合作的合作模式不斷得以创新、育人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尤其去年教育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更使得 “校企合作”这一理念创新性地得以发展。学校从专业、招生规模、培养体系等不同的角度提出改革办法;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各个职业院校广泛开展供需交流会,传达企业不同时期的人才需求状况;教育部作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倡导者连同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各种政策、办法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然而在校企合作的日渐成熟与不完善的矛盾发展中,仍有一些基础性问题需要学校、企业重新审视,从而使职业教育成为推动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教育发展最终是要实现人的发展,这是无论哪个层次的教育、哪个国家的教育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美国耶鲁大学校长理查德·莱文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学生从耶鲁大学毕业时,居然拥有了某种很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这是耶鲁教育的失败,真正的教育,是自由的精神、公民的责任、远大的志向,是批判性的独立思考、时时刻刻的自我觉知、终身学习的基础、获得幸福的能力。”真正的教育不传授任何知识和技能,却能令人胜任任何学科和职业。当然,他对教育的定义明显不适合我国职业教育的定义,但二者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即所培养的人能自食其力、自谋幸福、自律自强。反观目前我们在贯彻校企合作理念的过程中,盲目追求校企合作的融合程度,而忽视了人的发展规律。
一、学生的真正需求是什么?
素质教育的结果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的目的是要求每一个学生能有一技之长,成为社会有用的人。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目的并不矛盾,冲突的发生反而是促使学生发展的良好契机。因为如果能让学生既有服务社会的一技之长同时又享受服务的过程,岂非是一种获得幸福的能力?若要实现这种幸福的能力,就要分析国情、行情、校情、生情,具体指国家、企业、学校和学生所处的具体情况。
在国家学历扩招的大背景下,职业院校的学生尤其是中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录取分数相当低,考试分数通常和学生的学习能力、认知能力成正比。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为了取得更高的学历,增加就业的几率,外加政策的鼓励,中职院校招生网络信息传递,才使得低分数的学生有了进一步学习深造的机会。这些学习基础差的学生在被中考淘汰后,报考专业的选择有些盲目:盲目报选市场热门专业;盲目报选不了解的专业;盲目听从别人的报考建议等。这些盲目性动作导致学生入校后所选专业并非自己喜欢或者并不适合分配的学生。此外,小部分有更高追求的学生(比如热爱理论学习)并不想也不愿意加入到校企合作的计划中,通常倾向于参加单招考试或者新一轮中考以实现高职继续学习的目的。这两种情况在中职学生中并不占少数比例,尤其第一种专业和学生自身不匹配的情况更占多数。
在这样的实际情况下,校企合作需要对学生身心发展状况和真实需求进行分类,当然如何对不对需求的学生进行人才培养是我们要解决的一大难题。但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不能因为校企合作是有效率的人才培养形式而忽视学生的不同发展需求。
二、是否所有专业都适合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之所以进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是由国情、职业教育的目的、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共同决定的。职业教育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教授学生所学专业的理论和相应技能,并将“教育产品”投放到社会岗位上,实现技术岗位的供需结合,大大解决了基础技术岗位的用工需求以及技术革新带来的失业率的增加。在我们享受这种新形式所带来的社会红利时,学校还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否所有的专业都适合校企合作?
在中职院校中通常开设的专业是计算机技术类、中餐烹饪类、形象设计类、护理类、汽车修理类、幼教类以及航空服务类。在高职院校中通常开设的专业除上述中职中所提到的之外还包括城市轨道设计类、高级护理类、财会类、投资理财类、商务英语以及小语种类等。可见,中职院校和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上是有显著区别的。这不仅体现在不同专业和实践的结合程度上,也体现在专业的理论知识难易程度上,更体现在学生的认知能力差别上。即便是更适合校企合作的中职院校,也不是所有专业都适合所有形式的校企合作。比如很多中职院校都开设有会计专业(有的学校也称为会计电算化)。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很扎实的财会理论知识,对学生的认知能力、计算能力、甚至性格特征都有明显的要求。再比如护理类,培养后期的实践虽然很重要,但是前期的理论学习更重要,不是每一个中职学生都能胜任护士这一岗位,哪怕经过后期的实习锻炼,因为对药理知识的掌握是第一位的。
我们分析这些专业,并不是说完全不适合校企合作,而是合作程度的比较,合作形式和方式的区分。只有基于不同专业的不同合作程度、不同合作形式和不同合作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所谓的校企合作。
三、学生就业后是否意味着校企合作的终结?
在传统校企合作模式下,学生签订完就业协议就意味着职业教育的成功,校企合作的终结,教育的终结。大部分职业院校用就业率来衡量校企融合的深度和职业院校办学是否成功的标准。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义务教育的普及,学生已经不满足于仅仅找到一份技能性工作,更多的思考是这份工作是否是终身的工作?如果是,本人还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知识和技能?这份工作能否给本人带来增长性报酬或者其他方面的福利?企业的文化氛围、核心理念是否和自己追求的一致?企业在各种环节的操作中是否有侵犯个人权益的行为?……现如今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已经不再像十年前那样按部就班地选择专业、培训、实习、就业。社会在进步,综合性知识不断在生活和网络上普及、传播,学生的逻辑思维和立体思考能力也在不断加强,这就要求职业教育发展必须与时代接轨、与学生思想发展保持一致。
学生就业后的思考、学习与两个方面有关:一是专业理论和专业实际操作的深入学习。二是与提高自身综合水平相关的其他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这两个方面的学习也是当今职业院校毕业学生再适应社会的基本要求,如果这两个方面都不能有所提高,毕业生只能停留在最底层的就业层次中,拿着底层的劳动报酬,享受底层的工作条件。显然,这与职业教育的终极目标并不一致,学生进行职业教育的选择并不是只为了满足马斯洛最底层的需求。此外,为了更好的与企业开展后续合作,学校被要求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产出”,即生源。这都使得校企合作只能是形式上的职业教育的终结,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终结。
无疑,校企合作这一形式切实优了化职业院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了教育质量,为广大义务教育者提供了新的出路,如果这些基础性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校企合作这一形式势必将我国的教育和劳动力市场的结合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基金项目:
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河南省中职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现状及长效机制研究(ZJC18029 )
关键词: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需求;专业
国务院在2002年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时就将“校企合作”作为人才培养的创新点列于文件。历经十几年发展,校企合作的合作模式不斷得以创新、育人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尤其去年教育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更使得 “校企合作”这一理念创新性地得以发展。学校从专业、招生规模、培养体系等不同的角度提出改革办法;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各个职业院校广泛开展供需交流会,传达企业不同时期的人才需求状况;教育部作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倡导者连同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各种政策、办法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然而在校企合作的日渐成熟与不完善的矛盾发展中,仍有一些基础性问题需要学校、企业重新审视,从而使职业教育成为推动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教育发展最终是要实现人的发展,这是无论哪个层次的教育、哪个国家的教育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美国耶鲁大学校长理查德·莱文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学生从耶鲁大学毕业时,居然拥有了某种很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这是耶鲁教育的失败,真正的教育,是自由的精神、公民的责任、远大的志向,是批判性的独立思考、时时刻刻的自我觉知、终身学习的基础、获得幸福的能力。”真正的教育不传授任何知识和技能,却能令人胜任任何学科和职业。当然,他对教育的定义明显不适合我国职业教育的定义,但二者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即所培养的人能自食其力、自谋幸福、自律自强。反观目前我们在贯彻校企合作理念的过程中,盲目追求校企合作的融合程度,而忽视了人的发展规律。
一、学生的真正需求是什么?
素质教育的结果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的目的是要求每一个学生能有一技之长,成为社会有用的人。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目的并不矛盾,冲突的发生反而是促使学生发展的良好契机。因为如果能让学生既有服务社会的一技之长同时又享受服务的过程,岂非是一种获得幸福的能力?若要实现这种幸福的能力,就要分析国情、行情、校情、生情,具体指国家、企业、学校和学生所处的具体情况。
在国家学历扩招的大背景下,职业院校的学生尤其是中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录取分数相当低,考试分数通常和学生的学习能力、认知能力成正比。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为了取得更高的学历,增加就业的几率,外加政策的鼓励,中职院校招生网络信息传递,才使得低分数的学生有了进一步学习深造的机会。这些学习基础差的学生在被中考淘汰后,报考专业的选择有些盲目:盲目报选市场热门专业;盲目报选不了解的专业;盲目听从别人的报考建议等。这些盲目性动作导致学生入校后所选专业并非自己喜欢或者并不适合分配的学生。此外,小部分有更高追求的学生(比如热爱理论学习)并不想也不愿意加入到校企合作的计划中,通常倾向于参加单招考试或者新一轮中考以实现高职继续学习的目的。这两种情况在中职学生中并不占少数比例,尤其第一种专业和学生自身不匹配的情况更占多数。
在这样的实际情况下,校企合作需要对学生身心发展状况和真实需求进行分类,当然如何对不对需求的学生进行人才培养是我们要解决的一大难题。但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不能因为校企合作是有效率的人才培养形式而忽视学生的不同发展需求。
二、是否所有专业都适合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之所以进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是由国情、职业教育的目的、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共同决定的。职业教育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教授学生所学专业的理论和相应技能,并将“教育产品”投放到社会岗位上,实现技术岗位的供需结合,大大解决了基础技术岗位的用工需求以及技术革新带来的失业率的增加。在我们享受这种新形式所带来的社会红利时,学校还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否所有的专业都适合校企合作?
在中职院校中通常开设的专业是计算机技术类、中餐烹饪类、形象设计类、护理类、汽车修理类、幼教类以及航空服务类。在高职院校中通常开设的专业除上述中职中所提到的之外还包括城市轨道设计类、高级护理类、财会类、投资理财类、商务英语以及小语种类等。可见,中职院校和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上是有显著区别的。这不仅体现在不同专业和实践的结合程度上,也体现在专业的理论知识难易程度上,更体现在学生的认知能力差别上。即便是更适合校企合作的中职院校,也不是所有专业都适合所有形式的校企合作。比如很多中职院校都开设有会计专业(有的学校也称为会计电算化)。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很扎实的财会理论知识,对学生的认知能力、计算能力、甚至性格特征都有明显的要求。再比如护理类,培养后期的实践虽然很重要,但是前期的理论学习更重要,不是每一个中职学生都能胜任护士这一岗位,哪怕经过后期的实习锻炼,因为对药理知识的掌握是第一位的。
我们分析这些专业,并不是说完全不适合校企合作,而是合作程度的比较,合作形式和方式的区分。只有基于不同专业的不同合作程度、不同合作形式和不同合作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所谓的校企合作。
三、学生就业后是否意味着校企合作的终结?
在传统校企合作模式下,学生签订完就业协议就意味着职业教育的成功,校企合作的终结,教育的终结。大部分职业院校用就业率来衡量校企融合的深度和职业院校办学是否成功的标准。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义务教育的普及,学生已经不满足于仅仅找到一份技能性工作,更多的思考是这份工作是否是终身的工作?如果是,本人还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知识和技能?这份工作能否给本人带来增长性报酬或者其他方面的福利?企业的文化氛围、核心理念是否和自己追求的一致?企业在各种环节的操作中是否有侵犯个人权益的行为?……现如今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已经不再像十年前那样按部就班地选择专业、培训、实习、就业。社会在进步,综合性知识不断在生活和网络上普及、传播,学生的逻辑思维和立体思考能力也在不断加强,这就要求职业教育发展必须与时代接轨、与学生思想发展保持一致。
学生就业后的思考、学习与两个方面有关:一是专业理论和专业实际操作的深入学习。二是与提高自身综合水平相关的其他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这两个方面的学习也是当今职业院校毕业学生再适应社会的基本要求,如果这两个方面都不能有所提高,毕业生只能停留在最底层的就业层次中,拿着底层的劳动报酬,享受底层的工作条件。显然,这与职业教育的终极目标并不一致,学生进行职业教育的选择并不是只为了满足马斯洛最底层的需求。此外,为了更好的与企业开展后续合作,学校被要求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产出”,即生源。这都使得校企合作只能是形式上的职业教育的终结,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终结。
无疑,校企合作这一形式切实优了化职业院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了教育质量,为广大义务教育者提供了新的出路,如果这些基础性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校企合作这一形式势必将我国的教育和劳动力市场的结合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基金项目:
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河南省中职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现状及长效机制研究(ZJC18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