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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做到“六公开”。一要公开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未公开的不得作为执行的依据。二要公开公告信息。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按规定发布,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获取信息的对称性,使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具有公平的投标竞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