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些部门、单位常要求银行从某单位帐户扣款,由于银行工作人员不尽了解有关规定,工作经常出现被动,引起不少纠纷和埋下隐患。经向有关部门查证咨询,了解到只有人民法院、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可以要求银行强行扣款,其它单位和部门均无此权力。现把四个部门要求银行扣款的法规条文摘录如下: 一、人民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79条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存款,由银行、信用合作社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划拨或者转交。”我国《经济合同法》第52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