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权力是公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控制公权力是公法学的重要内容,宪政国家的历史和经验表明:控制公共权力必须的和有效的方法是司法制约。在我国,从司法角度分析建构控制公权力的理论框架应当包含司法对立法的控制和审查,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建立刑事案件“程序中的审查”和将社会组织公权力的行使纳入到诉讼范围等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