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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是电子政务未来发展的趋势。但由于政府管理体制的制约,部门间的条块分割和不同利益等因素阻碍了信息资源之间的共享。本文详细分析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在促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以顶层设计为主线,在立法保障、推进体制、绩效机制等提出保障措施,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
关键词: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顶层设计
一、背景
现如今,电子政务建设受到了各个国家政府的重视,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要促进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以服务为中心,因政府部门之间信息条块分割而造成的低效服务和管理,这使得信息资源能在纵向与横向的政府部门之间实现跨组织和高效率的政务协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在国务院于2016年12月中的《“十三五”国家信息规划》中,提出了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在跨部门、跨层级上全面促进信息资源的互通和协同共享。到2020年,实现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我国信息化战略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要促进电子政务的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二、文献综述
20世纪末,国外开始研究和实践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国外对电子政务信息方面的研究比较早,且相对成熟。有的学者从信息技术的角度来对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进行相关研究。如日本学者程野敬子從信息技术推动政府改革的角度研究了电子政府的建设和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美国的布鲁斯.施奈尓、N.尼葛洛庞帝等多名学者从信息安全的角度来探究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其他学者从法律政策层面的信息共享进行了深入分析,如美国的哈尔.卡尔.夏皮罗等学者探讨了电子政务下的信息规则、信息政策、商务规则等方面所涉及的问题,详细介绍了信息政策的制定的有关过程。有的学者专注于研究信息管理与获取。如美国学者Kent和Daulle以及英国的Westwell和Earl通过研究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提出了首席信息官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的思想。
国内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研究起步较晚,国内学者对政府的信息资源共享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与研究。张四新认为,信息资源系统共享的实质是物质、能量和信息,这三要素的相互占有和分配。李卫东认为,政府信息共享涉及到相应的法律政策和保密机制。郭霞和赵政认为,实现集中管理、科学决策和系统集成等是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张贝利列出了一些阻碍信息实现共享的原因。向文立认为,实现电子政务信息的共享必须建立一定的保障机制。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分析与研究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并提出了很多理论建议。与此同时,可发现这些研究仅针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研究的某一方面,而没有提出解决关于整个信息系统中政府信息资源的整体思路。本文认为政府内部业务的实际运行决定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机制,本文尝试提出在充分结合顶层设计的理念下,从立法保障、推进体制、绩效机制这三方面寻求政府信息共享理念的实现。
三、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顶层规划
(一)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基本概念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是指各行正层级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或者因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办事的需要而提供、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资源的行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实质就是打破信息资源共享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为信息需求主体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必须由传统的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纵向层级制。政府部门垄断信息资源的现象非常严重,这是由于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和部门利益导致的,这也已经成为我国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向前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把政府组织机构转变为扁平化的网络化流程模式。目前,流程式和扁平化已经成为了电子政府的重要特点。
流程式是指政府部门打破了不同组织部门之间的职能界限,以服务公众为出发点,政府结构以流程为中心来进行组织,流程的各个职能环节在时间周期中进行组织的。要实现流程化运行的关键是要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有效整合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系统。在按需的供给的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的的信息共享制度,解决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冲突等问题。由此看来,实现流程化电子政府的关键所在是必须实现部门间横向信息资源共享。
扁平化是指打破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层级限制,统一建立起业务信息系统和中心数据库,促进各级政府部门更加高效的行使其职能。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由多级网络共建和中心数据库技术构建。无论是高层组织机构可以共享数据库内的信息以获取基层的组织信息,基层组织以可以快速的接受到高层机构发出的指示命令。这促使不同组织之间的距离拉近了,组织结构呈现了扁平化的状态。制定出统一的信息资源管理制度,是实现跨层级的信息共享的关键。
(二)电子政务的顶层设计
政府信息系统的使用主体是政府部门,使用信息系统管理,让政府部门提高了业务业务处理效率,实现了业务的自动化处理。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在本部门内提高业务处理的效率,却没有真正与其他政府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导致政府整体业务不能协同合作、信息资源浪费的情况。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就是要打破政府部门条块分割和政府机构之间的限制,将整个大政府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并规划全局性的、集成化的电子政务信息架构。以从本质上提高整个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业务和服务的交互能力。
(三)电子政务的协同业务梳理
电子政务顶层设计的核心是打破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状态,并且科学合理地梳理出跨组织机构的协同型业务类型。协同型业务的梳理是指政府要以服务为中心,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剔除单机构处理单业务的模式,并科学重组并建立职能团队,以按需的信息供给方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协同处理事务。明确跨机构职能团队的职能,并梳理出这个业务团队所负责的业务流程范围。 (四)政府共享信息资源的梳理定位
在确定了跨业务职能团队和跨业务部门流程之后,那么接下来就需要确定各个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资源的类型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方式。政府实际运作需求决定政府部门采用何种信息资源共享制度。若想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那么首先必须明确不同政府组织的业务形式和运作特征。在设计详细的业务流程之后,才可以对共享政务资源的采集、存储、传输、交换和共享应用等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然后才能能确定资源共享中“一数一源”,“一源多用”、“谁收集、何时收集、谁来维护”等原则。
四、顶层设计视角下的信息资源共享的对策
(一)政府信息共享的立法保障
美国政府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研究整个联邦政府的信息系统架构,希望通过实施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对政府各个部门之间进行信息系统架构,整合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然后进行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建立了跨政府机构的业务团队,梳理出跨机构的业务流程,定制了详细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制度。美国政府为确保顶层设计的贯彻实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要求各联邦机构重视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并采用顶层设计和立法同时进行,有力促进了美国的电子政务得以顺利的实施。
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信息孤岛”和“信息壁垒”的现象。我国的电子政务在建设之初由于没有进行整体性的电子政务顶层设计,也没有对政府的相关协同业务进行科学系统的梳理和归类,因此,信息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造成立法上缺乏强有力的依据。我国目前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面的立法比较缺乏,很多出台的相关文件都是规范性和政策性的,没有强制性的立法。政府部门的信息采集、存储、加工、交换等是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关键环节,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制定不合理,会直接导致所定制的法律法规脱离电子政务建设在实践运用中的实际需求。同时,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仍然缺乏执行力度。在信息立法中,有必要明确政府机构在信息资源共享方面的基本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要合理规范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方式和执行程序,要求各政府部门严格遵守政府资源共享的基本制度,以保证信息资源实现共享,信息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以全面提高政府机构业务处理效率。
(二)政府信息共享的推进体制
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设计到了诸多层面的问题,它不但涉及到信息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到了政府组织机构如何进行重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的问题。为此,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推进体制来保证它得以顺利实施。为了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美国通过国会法案授权政府首席信息管(CIO)。事实证明,CIO是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体制。与美国不同的是,英国也发布了类似与它的e-GIF,英国的这个体制是基于政府资源的信息管理。每个国家的国家体制的都不一样,因此政府内部所运行机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中国电子政府顶层设计方案还是需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设计一个适合我国政府的政府首席信息官体制。
我国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和实施。政府跨职能团队可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协同。为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体制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必须设立政府首席信息官体制。为保障体制上顶层设计的执行,政府首席信息官体制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特征:(1)在各层级的政府都设置政府首席信息官。(2)政府首席信息官实行垂直型的管理体制,团队人员的人事管理权和工资奖励不受人员所在部门的管理。(3)保留政府首席信息官其所在机构的业务决定权和信息处置权。在实行顶层设计的方案中,都要建立起对应的一个政府首席信息管联盟小组以对每个跨职能团队进行管理,同时为了协调职能团队应该选出职能团队的组长进行协调。并定期举行会议,研究和讨论如何对业务流程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制度规划,并协同业务的运行和信息共享制度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三)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绩效保障机制
美国、丹麦和日本等过的电子政府建设的经验证明,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的核心举措是对电子政府进行绩效管理。一些发达国家也采用了类似的管理方法,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明确制定了电子政府的绩效机制、绩效法规和绩效评价方法。由此看来,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机制是采用绩效管理机制,这也是电子政务进行顶层设计的重要推动力量。针对顶层级的目标设计绩效评估指标,绩效评估指标包括了具体指标和指标权重。
政府信息共享评价指标应该包括直接评估指标和间接评估指标。直接评估指标包括资源共享指标和标准协同指标。间接评估指标包括工作协同指标和客户满意度指标。直接评估指标是为了消除“信息孤岛”现象。这两项指标间接评估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情况。绩效评估的两大指标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顶层设计目标的实现,也充分发挥了绩效机制的积极作用。
五、结束语
目前,各个国家都加强对电子政务发展与改革的重视,我国政府部门也积极地投入到电子政务建设中,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是未来电子政务发展和改革的主要趋势之一,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与关注。政府通过对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利用共享,从而促使政府在其管理职能、组织结构、决策方式、管理和运行模式、工作流程等方面發生了重大的变革。这将推动政府组织机构重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有效地提高了政府部门处理业务的效率。要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是一项巨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制定科学合理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则有必要对电子政务的顶层业务进行设计。本文分别从立法保障、推进机制、绩效机制三个不同的方面提出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具体思路,以电子政务的顶层设计为主线,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以促进电子政务建设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密霞,丁艺.基于顶层设计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研究[J].电子政务,2014,(09):84-90. [2]陈氢,程珊.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与整合[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13,(06):1-4.
[3]王立霞.政府信息资源跨部门整合与共享[J].人民论坛,2013,(33):48-49.
[4]纪霞.新时期数字政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2013,(20):85-86.
[5]汪剑.基于顶层设计的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构建研究[J].干旱环境监测,2013,(01):27-31+36.
[6]高聪伟.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的模式研究[J].情报科学,2012,(08):1156-1159+1172.
[7]龚立群,高琳.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情报资料工作,2012,(04):61-65.
[8]陈越.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2.
[9]王维颖.地方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模式及推进机制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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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诸葛福民,曹前前.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1,(12):9-10.
[12]蔚彦伟.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与策略研究[D].山西大学,2011.
[13]王军.当前我国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出国与就业(就业版),2011,(08):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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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刘丹.浅析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共享[J].当代经济,2010,(11):36-37.
[18]薛鹏.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的模式及其应用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0.
[19]李卫东.基于业务重组的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9.
[20]杨瑜,杨卉.我国政府信息化背景下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的机制和方法探讨[J].中外企业家,2009,(08):42+174.
[21]刘玉红.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发展现状及对策[J].情报科学,2009,(02):190-195.
[22]高国伟,王延章,王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系统顶层设计及应用[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9,(01):179-181.
[23]毕强,董海欣.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研究[J].情报科学,2008,(11):1630-1635.
[24]董海欣.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D].吉林大学,2008.
[25]樊博.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推进体制、机制和方法[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2):13-20.
[26]郭琪.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障碍因素分析与对策研究[J].特区经济,2008,(03):229-230.
[27]何振.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问题研究综述[J].太平洋学报,2008,(02):66-71.
[28]李衛东.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原理和方法[J].中国行政管理,2008,(01):65-67.
[29]孟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建设方法的研究[J].数码世界,2007,(09):6.
作者简介:
梁玉菊(1990-),女,民族:壮族,籍贯:广西靖西市人,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行为与公共政策分析。
关键词: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顶层设计
一、背景
现如今,电子政务建设受到了各个国家政府的重视,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要促进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以服务为中心,因政府部门之间信息条块分割而造成的低效服务和管理,这使得信息资源能在纵向与横向的政府部门之间实现跨组织和高效率的政务协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在国务院于2016年12月中的《“十三五”国家信息规划》中,提出了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在跨部门、跨层级上全面促进信息资源的互通和协同共享。到2020年,实现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我国信息化战略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要促进电子政务的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二、文献综述
20世纪末,国外开始研究和实践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国外对电子政务信息方面的研究比较早,且相对成熟。有的学者从信息技术的角度来对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进行相关研究。如日本学者程野敬子從信息技术推动政府改革的角度研究了电子政府的建设和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美国的布鲁斯.施奈尓、N.尼葛洛庞帝等多名学者从信息安全的角度来探究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其他学者从法律政策层面的信息共享进行了深入分析,如美国的哈尔.卡尔.夏皮罗等学者探讨了电子政务下的信息规则、信息政策、商务规则等方面所涉及的问题,详细介绍了信息政策的制定的有关过程。有的学者专注于研究信息管理与获取。如美国学者Kent和Daulle以及英国的Westwell和Earl通过研究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提出了首席信息官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的思想。
国内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研究起步较晚,国内学者对政府的信息资源共享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与研究。张四新认为,信息资源系统共享的实质是物质、能量和信息,这三要素的相互占有和分配。李卫东认为,政府信息共享涉及到相应的法律政策和保密机制。郭霞和赵政认为,实现集中管理、科学决策和系统集成等是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张贝利列出了一些阻碍信息实现共享的原因。向文立认为,实现电子政务信息的共享必须建立一定的保障机制。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分析与研究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并提出了很多理论建议。与此同时,可发现这些研究仅针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研究的某一方面,而没有提出解决关于整个信息系统中政府信息资源的整体思路。本文认为政府内部业务的实际运行决定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机制,本文尝试提出在充分结合顶层设计的理念下,从立法保障、推进体制、绩效机制这三方面寻求政府信息共享理念的实现。
三、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顶层规划
(一)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基本概念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是指各行正层级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或者因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办事的需要而提供、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资源的行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实质就是打破信息资源共享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为信息需求主体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必须由传统的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纵向层级制。政府部门垄断信息资源的现象非常严重,这是由于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和部门利益导致的,这也已经成为我国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向前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把政府组织机构转变为扁平化的网络化流程模式。目前,流程式和扁平化已经成为了电子政府的重要特点。
流程式是指政府部门打破了不同组织部门之间的职能界限,以服务公众为出发点,政府结构以流程为中心来进行组织,流程的各个职能环节在时间周期中进行组织的。要实现流程化运行的关键是要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有效整合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系统。在按需的供给的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的的信息共享制度,解决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冲突等问题。由此看来,实现流程化电子政府的关键所在是必须实现部门间横向信息资源共享。
扁平化是指打破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层级限制,统一建立起业务信息系统和中心数据库,促进各级政府部门更加高效的行使其职能。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由多级网络共建和中心数据库技术构建。无论是高层组织机构可以共享数据库内的信息以获取基层的组织信息,基层组织以可以快速的接受到高层机构发出的指示命令。这促使不同组织之间的距离拉近了,组织结构呈现了扁平化的状态。制定出统一的信息资源管理制度,是实现跨层级的信息共享的关键。
(二)电子政务的顶层设计
政府信息系统的使用主体是政府部门,使用信息系统管理,让政府部门提高了业务业务处理效率,实现了业务的自动化处理。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在本部门内提高业务处理的效率,却没有真正与其他政府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导致政府整体业务不能协同合作、信息资源浪费的情况。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就是要打破政府部门条块分割和政府机构之间的限制,将整个大政府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并规划全局性的、集成化的电子政务信息架构。以从本质上提高整个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业务和服务的交互能力。
(三)电子政务的协同业务梳理
电子政务顶层设计的核心是打破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状态,并且科学合理地梳理出跨组织机构的协同型业务类型。协同型业务的梳理是指政府要以服务为中心,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剔除单机构处理单业务的模式,并科学重组并建立职能团队,以按需的信息供给方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协同处理事务。明确跨机构职能团队的职能,并梳理出这个业务团队所负责的业务流程范围。 (四)政府共享信息资源的梳理定位
在确定了跨业务职能团队和跨业务部门流程之后,那么接下来就需要确定各个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资源的类型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方式。政府实际运作需求决定政府部门采用何种信息资源共享制度。若想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那么首先必须明确不同政府组织的业务形式和运作特征。在设计详细的业务流程之后,才可以对共享政务资源的采集、存储、传输、交换和共享应用等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然后才能能确定资源共享中“一数一源”,“一源多用”、“谁收集、何时收集、谁来维护”等原则。
四、顶层设计视角下的信息资源共享的对策
(一)政府信息共享的立法保障
美国政府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研究整个联邦政府的信息系统架构,希望通过实施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对政府各个部门之间进行信息系统架构,整合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然后进行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建立了跨政府机构的业务团队,梳理出跨机构的业务流程,定制了详细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制度。美国政府为确保顶层设计的贯彻实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要求各联邦机构重视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并采用顶层设计和立法同时进行,有力促进了美国的电子政务得以顺利的实施。
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信息孤岛”和“信息壁垒”的现象。我国的电子政务在建设之初由于没有进行整体性的电子政务顶层设计,也没有对政府的相关协同业务进行科学系统的梳理和归类,因此,信息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造成立法上缺乏强有力的依据。我国目前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面的立法比较缺乏,很多出台的相关文件都是规范性和政策性的,没有强制性的立法。政府部门的信息采集、存储、加工、交换等是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关键环节,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制定不合理,会直接导致所定制的法律法规脱离电子政务建设在实践运用中的实际需求。同时,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仍然缺乏执行力度。在信息立法中,有必要明确政府机构在信息资源共享方面的基本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要合理规范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方式和执行程序,要求各政府部门严格遵守政府资源共享的基本制度,以保证信息资源实现共享,信息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以全面提高政府机构业务处理效率。
(二)政府信息共享的推进体制
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设计到了诸多层面的问题,它不但涉及到信息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到了政府组织机构如何进行重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的问题。为此,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推进体制来保证它得以顺利实施。为了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美国通过国会法案授权政府首席信息管(CIO)。事实证明,CIO是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体制。与美国不同的是,英国也发布了类似与它的e-GIF,英国的这个体制是基于政府资源的信息管理。每个国家的国家体制的都不一样,因此政府内部所运行机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中国电子政府顶层设计方案还是需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设计一个适合我国政府的政府首席信息官体制。
我国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和实施。政府跨职能团队可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协同。为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体制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必须设立政府首席信息官体制。为保障体制上顶层设计的执行,政府首席信息官体制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特征:(1)在各层级的政府都设置政府首席信息官。(2)政府首席信息官实行垂直型的管理体制,团队人员的人事管理权和工资奖励不受人员所在部门的管理。(3)保留政府首席信息官其所在机构的业务决定权和信息处置权。在实行顶层设计的方案中,都要建立起对应的一个政府首席信息管联盟小组以对每个跨职能团队进行管理,同时为了协调职能团队应该选出职能团队的组长进行协调。并定期举行会议,研究和讨论如何对业务流程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制度规划,并协同业务的运行和信息共享制度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三)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绩效保障机制
美国、丹麦和日本等过的电子政府建设的经验证明,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的核心举措是对电子政府进行绩效管理。一些发达国家也采用了类似的管理方法,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明确制定了电子政府的绩效机制、绩效法规和绩效评价方法。由此看来,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机制是采用绩效管理机制,这也是电子政务进行顶层设计的重要推动力量。针对顶层级的目标设计绩效评估指标,绩效评估指标包括了具体指标和指标权重。
政府信息共享评价指标应该包括直接评估指标和间接评估指标。直接评估指标包括资源共享指标和标准协同指标。间接评估指标包括工作协同指标和客户满意度指标。直接评估指标是为了消除“信息孤岛”现象。这两项指标间接评估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情况。绩效评估的两大指标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顶层设计目标的实现,也充分发挥了绩效机制的积极作用。
五、结束语
目前,各个国家都加强对电子政务发展与改革的重视,我国政府部门也积极地投入到电子政务建设中,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是未来电子政务发展和改革的主要趋势之一,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与关注。政府通过对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利用共享,从而促使政府在其管理职能、组织结构、决策方式、管理和运行模式、工作流程等方面發生了重大的变革。这将推动政府组织机构重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有效地提高了政府部门处理业务的效率。要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是一项巨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制定科学合理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则有必要对电子政务的顶层业务进行设计。本文分别从立法保障、推进机制、绩效机制三个不同的方面提出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具体思路,以电子政务的顶层设计为主线,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以促进电子政务建设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密霞,丁艺.基于顶层设计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研究[J].电子政务,2014,(09):84-90. [2]陈氢,程珊.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与整合[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13,(06):1-4.
[3]王立霞.政府信息资源跨部门整合与共享[J].人民论坛,2013,(33):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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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蔚彦伟.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与策略研究[D].山西大学,2011.
[13]王军.当前我国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出国与就业(就业版),2011,(08):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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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刘玉红.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发展现状及对策[J].情报科学,2009,(02):190-195.
[22]高国伟,王延章,王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系统顶层设计及应用[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9,(01):179-181.
[23]毕强,董海欣.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研究[J].情报科学,2008,(11):1630-1635.
[24]董海欣.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D].吉林大学,2008.
[25]樊博.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推进体制、机制和方法[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2):13-20.
[26]郭琪.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障碍因素分析与对策研究[J].特区经济,2008,(03):229-230.
[27]何振.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问题研究综述[J].太平洋学报,2008,(02):66-71.
[28]李衛东.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原理和方法[J].中国行政管理,2008,(01):65-67.
[29]孟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建设方法的研究[J].数码世界,2007,(09):6.
作者简介:
梁玉菊(1990-),女,民族:壮族,籍贯:广西靖西市人,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行为与公共政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