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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立法进程的不断加快和金融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目前,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已基本建立,金融行政和金融市场也基本上有法可依.但在实践中,却经常遇到运用金融法规的矛盾和不协调,归根结底是金融基本法之间的不协调.因此,加强对金融法之间,尤其是金融基本法之间的协调性研究日益重要.本文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票据法>为例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