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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政治一直所追求的两个基本目标,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民主与法治并不完全统一,在逻辑与实践中存在一定的矛盾;另一方面,民主政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保障民主政治。
【关键词】:民主;法治
1 民主与法治的含义
1.1什么叫民主
民主是令人神往的词语,它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民主的理论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2500多年前古希腊文明,传播到每一个地方,成为人类文明重要的一部分。民主有三大原则:1. “多数决定”; 2. “保护少数”; 3. “程序化”。[1]连成一句话,意思就是说,民主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1.2 什么叫法治
民主与法治一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法治也是一个由来已久的概念,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国家,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从价值上讲,法治的标志主要不在于是否有法律 , 甚至也不在于是否依法办事,而在于法律本身是否 “合法” , 是否具有正当性 。
2 民主与法治的联系
2.1民主与法治并不自然统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习惯性地将民主与法治相提并论,许多人也认为民主与法治是不可分割的,法治的社会理所当然的便是充满民主的社会,不是法治社会也一定不是民主社会。但真实情况却并非如此。
首先,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人认为,民主与独裁是对立的,民主能避免独裁的出现。从字面上理解,似乎就应该这样。但是,许多历史事实证明,民主最后却走向了独裁专制。上文中也有提到,民主源于希腊字"demos",它的起源是古希腊,但古希腊的民主却产生了独裁者亚历山大大帝。《独立宣言》起草人、第3任美国总统杰弗逊曾写道:“一百七十三个暴君必然与一个暴君一样具有压迫性 ……一个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专制政府并不是我们奋斗所寻求的目标……集权民主制中的政府是由人民选举产生 ,对选民负责的 ,它控制除了与代议民主制有关的条件之外的所有方面 ,它既是实际的, 也是一种逻辑上的可能性。”事实上,这种西方式的民主确实到导致过“多数人的专制“,如一百多年前美国妇女和黑人的处境,以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 美国的由自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授权美国行政当局将日本裔的公民关进集中营。而康德则坚持认为 ,民主是“18 世纪的人们理解专制的必要词汇” 。在一定意义上说,民主的专制比不加掩饰的专制更为可怕。
2.1.1 民主社会也并不一定都是法治社会。
现实生活中,当一谈到民主时,人们很容易就想到美国,似乎美国民主的成功让它变成了民主的象征,而人们对于民主的理解似乎也过于简单了,认为民主便是美国式的那种模式。当然,这不能怪人们,人们总是愿意并乐意去效仿成功的典范。但是,如果一个国家不顾本国的弊端和实际情况,刻意且盲目地去模仿美国式的民主,后果简直令人担忧。
2.1.2法治社会并不一定都是民主社会
民主社会不一定是法治社会,那法治社会一定是民主社会吗?在我们的印象中,世界上法治森严的国家和地区有很多, 新加坡和香港也算是其中的代表。新加坡是全世界有名的法治发达、制度严谨的国家,“新加坡”模式也常常让一些人感到痴迷,一方面,新加坡的经济不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新加坡长期一党执政,其政府及几十年来的执政党(人民行动党)有极大的干预选举的力量。而在中国香港回归前,统治香港的是英王委任而不是香港居民选举产生的港督。港督作为英王统治香港的代表和象征 ,在香港享有最高的、绝对的权力。当时香港的立法局、行政局也都只是港督的辅助和咨询机构,它们的主席也由港督担任。当时这样的社会下,香港不仅能保持穩定,更能够繁荣。在这两个例子中,新加坡和当时的香港都法治严格民主程度却都不高。
2.2民主与法治并不截然对立
民主与法治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实现有机的统一,这是现代法治所追求的一个目标。
一个政党一个机关权利的存在与运行, 都离不开法律的规制和保障, 权利与法治有其内在统一性, 它构成民主社会的基本特征。 民主社会对法律的需求, 首先在于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行使需要法律的规范。[2]
“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一个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 ,把民主容易偏向激情的特性引导到理性的轨道 ,为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民主为法治注入新的内容和动力 ,使法治为保护人权、自由,促进人的幸福生活服务。”“在典型的现代民主社会中,民主是法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法治支持民主 ,民主也兼容法治。法治通过对一切私人的、公共的权力施以必要的法律限制 ,从而保障了基本人权 ,支持了民主秩序。”[3]民主与法治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两者需要在政治制度建设的逐渐探索中逐渐形成统一,任重而道远。
3总结
在现在政治中,民主离不开法治,法治也离不开民主,两者相辅相成,民主与法治应看得同等重要,二者不可偏废。 在政治文明建设中,要实现民主和法治的共生共长,让民主和法治共同发挥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民主法治双管齐下,用以监督制约公共权力。[4]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被用好了可以造福百姓,用不好变是危害公众了。任何人或机关拥有权力时,权力都应该受到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不仅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会诱发滋生腐败。这正如英国政治思想家阿克顿在《自由与权力》一书中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5]要限制权力、约束公共权力,以防滥用。制约权力,既要靠民主,也要靠法治。 民主要求权力不能过于集中,要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求决策者征求民众意见。法治要求一切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划定权力机关的权力范围,设定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法律至上,权力拥有者一旦超越法律,就要受到制裁。
参考文献:
[1]李德顺.简论民主法治[J].法治研究,2013(3):3-6.
[2]周祖成.论民主的社会基础和法治保障[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3(3): 15-19.
[3]刘军宁.从法治国到法治——政治中国[J].1998.
[4]杜帮云,米加宁.论民主法治[J].理论月刊,2013(7): 69-73.
[5]阿克顿.自由与权力[M].侯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286.
【关键词】:民主;法治
1 民主与法治的含义
1.1什么叫民主
民主是令人神往的词语,它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民主的理论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2500多年前古希腊文明,传播到每一个地方,成为人类文明重要的一部分。民主有三大原则:1. “多数决定”; 2. “保护少数”; 3. “程序化”。[1]连成一句话,意思就是说,民主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1.2 什么叫法治
民主与法治一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法治也是一个由来已久的概念,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国家,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从价值上讲,法治的标志主要不在于是否有法律 , 甚至也不在于是否依法办事,而在于法律本身是否 “合法” , 是否具有正当性 。
2 民主与法治的联系
2.1民主与法治并不自然统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习惯性地将民主与法治相提并论,许多人也认为民主与法治是不可分割的,法治的社会理所当然的便是充满民主的社会,不是法治社会也一定不是民主社会。但真实情况却并非如此。
首先,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人认为,民主与独裁是对立的,民主能避免独裁的出现。从字面上理解,似乎就应该这样。但是,许多历史事实证明,民主最后却走向了独裁专制。上文中也有提到,民主源于希腊字"demos",它的起源是古希腊,但古希腊的民主却产生了独裁者亚历山大大帝。《独立宣言》起草人、第3任美国总统杰弗逊曾写道:“一百七十三个暴君必然与一个暴君一样具有压迫性 ……一个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专制政府并不是我们奋斗所寻求的目标……集权民主制中的政府是由人民选举产生 ,对选民负责的 ,它控制除了与代议民主制有关的条件之外的所有方面 ,它既是实际的, 也是一种逻辑上的可能性。”事实上,这种西方式的民主确实到导致过“多数人的专制“,如一百多年前美国妇女和黑人的处境,以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 美国的由自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授权美国行政当局将日本裔的公民关进集中营。而康德则坚持认为 ,民主是“18 世纪的人们理解专制的必要词汇” 。在一定意义上说,民主的专制比不加掩饰的专制更为可怕。
2.1.1 民主社会也并不一定都是法治社会。
现实生活中,当一谈到民主时,人们很容易就想到美国,似乎美国民主的成功让它变成了民主的象征,而人们对于民主的理解似乎也过于简单了,认为民主便是美国式的那种模式。当然,这不能怪人们,人们总是愿意并乐意去效仿成功的典范。但是,如果一个国家不顾本国的弊端和实际情况,刻意且盲目地去模仿美国式的民主,后果简直令人担忧。
2.1.2法治社会并不一定都是民主社会
民主社会不一定是法治社会,那法治社会一定是民主社会吗?在我们的印象中,世界上法治森严的国家和地区有很多, 新加坡和香港也算是其中的代表。新加坡是全世界有名的法治发达、制度严谨的国家,“新加坡”模式也常常让一些人感到痴迷,一方面,新加坡的经济不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新加坡长期一党执政,其政府及几十年来的执政党(人民行动党)有极大的干预选举的力量。而在中国香港回归前,统治香港的是英王委任而不是香港居民选举产生的港督。港督作为英王统治香港的代表和象征 ,在香港享有最高的、绝对的权力。当时香港的立法局、行政局也都只是港督的辅助和咨询机构,它们的主席也由港督担任。当时这样的社会下,香港不仅能保持穩定,更能够繁荣。在这两个例子中,新加坡和当时的香港都法治严格民主程度却都不高。
2.2民主与法治并不截然对立
民主与法治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实现有机的统一,这是现代法治所追求的一个目标。
一个政党一个机关权利的存在与运行, 都离不开法律的规制和保障, 权利与法治有其内在统一性, 它构成民主社会的基本特征。 民主社会对法律的需求, 首先在于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行使需要法律的规范。[2]
“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一个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 ,把民主容易偏向激情的特性引导到理性的轨道 ,为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民主为法治注入新的内容和动力 ,使法治为保护人权、自由,促进人的幸福生活服务。”“在典型的现代民主社会中,民主是法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法治支持民主 ,民主也兼容法治。法治通过对一切私人的、公共的权力施以必要的法律限制 ,从而保障了基本人权 ,支持了民主秩序。”[3]民主与法治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两者需要在政治制度建设的逐渐探索中逐渐形成统一,任重而道远。
3总结
在现在政治中,民主离不开法治,法治也离不开民主,两者相辅相成,民主与法治应看得同等重要,二者不可偏废。 在政治文明建设中,要实现民主和法治的共生共长,让民主和法治共同发挥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民主法治双管齐下,用以监督制约公共权力。[4]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被用好了可以造福百姓,用不好变是危害公众了。任何人或机关拥有权力时,权力都应该受到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不仅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会诱发滋生腐败。这正如英国政治思想家阿克顿在《自由与权力》一书中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5]要限制权力、约束公共权力,以防滥用。制约权力,既要靠民主,也要靠法治。 民主要求权力不能过于集中,要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求决策者征求民众意见。法治要求一切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划定权力机关的权力范围,设定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法律至上,权力拥有者一旦超越法律,就要受到制裁。
参考文献:
[1]李德顺.简论民主法治[J].法治研究,2013(3):3-6.
[2]周祖成.论民主的社会基础和法治保障[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3(3): 15-19.
[3]刘军宁.从法治国到法治——政治中国[J].1998.
[4]杜帮云,米加宁.论民主法治[J].理论月刊,2013(7): 69-73.
[5]阿克顿.自由与权力[M].侯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