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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件。大会以后,财经委员会召开了三次座谈会,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门研究,并与议案领衔代表充分交换了意见。在此基础上,财经委员会于2005年3月4日召开了第22次全体会议,对3件代表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一、关于建议上海市人大将《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列入2005年立法计划的议案(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