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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的土地征收法为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必要条件。土地征收法的主要发展变化有:从单行法转变为诸法合体,“土地征收”概念取代了“土地征用”概念,土地征收审批权不断地被上收,补偿标准不断地被提高。土地征收法的完善方向是: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公共利益范围,科学地设置土地征收审批机关,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值给予被征收入公正补偿,有效地保障被征收入的救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