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链+数字版权保护的制约因素与实现机制研究

来源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d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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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数字版权法律保护面临的困境包括确权难、用权难、维权难等.联盟链+数字版权保护模式具有独特的价值与技术双重优势.价值优势上,其力将信息互联网拓展到价值互联网,同时为社会信用体系重建提供高端示范、为促进文化产业繁荣提供创新驱动;技术优势上,其技术规则可控性强、去中心化规则更优、交易效率相对较高、交易成本相对较低、隐私保护相对严密.其也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法律上,技术规则与版权保护法律存在一定的抵牾;技术上,技术规则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此,法律上,应进一步拓展《著作权法》保护范围,肯定智能合约“书面合同”的法律效力,强化网络自媒体等领域的版权保护.技术上,应完善时间戳与确权证明机制,溯源记录、自动存证与维权取证机制,点与点信任链接、智能合约与用权交易机制,推进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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