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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分了四类主体功能区,为加强环境分区管治,实现环境管理的精细化,本文探索建立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环境红线管控体系,将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限制、环境风险控制、环境友好导向作为红线管理的主要内容,并设计了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环境红线管理框架以及环境红线管理制度,可为环境分类差异化管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