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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要通过调查法对陕西省开设社会体育专业的高校在读学生参与公共体育服务及体育经营的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得出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主要有社会体育表演、培训、社区体育服务、各类运动会裁判工作等方式;参与体育经营活动的方式主要有培训类体育经营、表演类经营、运动项目指导与防护类经营、体育场馆或体育机构管理类经营、承接或参与盈利性比赛经营、体育产品推销类经营等,在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与经营时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等结论,并提出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