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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金融开放,加快推动国内银行卡市场和支付市场创新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优化消费环境,2014年10月29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在我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仅为跨境交易提供外币清算服务的境外机构原则上无需在境内设立清算机构。会议还强调,要完善管理,防范风险,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使开放的金融市场便利和惠及消费者。之前已有媒体报道称,人民银行已将有关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规则的方案上报国务院,该方案将明确包括线上和线下跨行交易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