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小姐的爱情八点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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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阿姨与大叔
  
  我发誓第一眼看见你时,我恨得牙痒痒。
  那日。你站在我的背后,用那恭敬的磁性声音对着正在整理糖果的我说:“请问胶卷哪里有卖,阿姨?”
  我回过头,手中抓的一大把阿尔卑斯奶糖恨不得立刻就向你阳光得耀人眼的俊脸上砸去,但是鉴于我已经在这工作了27天,在最后三天里我可不想因对顾客不敬而被家乐福店长扣掉整个寒假的工资,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向你指指了右边,你点点了头,微笑:“谢谢你——美女。”
  “不用谢,大——叔。”从牙缝里挤出的一字一句。
  你抚掌大笑,露出一口漂亮的贝齿:“那么再见了,美女。”
  你穿着阿迪达斯的新款外套,一手从背后向我摇了摇一手插在裤袋里步履矫健向前走去,我望着你那修长的背影直到消失在拐角,我承认你比阿迪达斯海报上的那些外国俊男有型。
  再看看自己,家乐福统一的工作服——白衬衫红围裙平底鞋,头发随意地低绑在一边,莫非我的背影真的像个欧巴桑?
  
  2 乞丐与王子
  
  再次遇见你,是4天后,去超市办了离职手续,拿到人生的第一笔工资。
  薄暮里,我拾阶而上,一眼就看见蹲在天桥上的你,那个狼狈要怎样形容才好,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左腿缺失,拐杖横躺在一边,面前则是乞丐必不可少的青花搪瓷碗,而且还像模像样的缺了一个口。
  我下意识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那刀刻般锐利的脸部轮廓不失分毫,瞳眸依旧明亮,儒雅的气质亦是更改不了。我相信自己一大清早不是见鬼了,那么很显然你也不是在演戏,我慢慢地走近你,心想难不成你是警察,玩卧底?看看天桥上稀稀拉拉的行人,竟还真有一两个善人向你的搪瓷碗里投下硬币。我下意识地摸摸了口袋,也掏出一枚硬币来,走到你的跟前,站立,你俯着头机械地一个劲地说:谢谢啊谢谢啊。
  将硬币丢进碗里,我决定不走了,觉得自己应该好好和你谈一谈,我对自己说这个人的怪异行为着实符合我那旺盛的好奇心,而并不去想这四日以来你那花开般明艳的笑容在自己心底的根深蒂固,遂俯下身子蹲在你的一边,你侧身看我,那标志性的贝齿又出现:“是你!”
  “你还记得我哦?”那个窃喜啊。
  “家乐福里的小欧巴桑嘛!”漫不经心的语气。
  我作势就要向你捶拳过去,你一把抓过我扬在半空的手:“别动,有人来了。”
  待一行人走过去,我慌忙把自己的手从你温热的大掌里抽了回来,我觉得要是再不抽出来我自己得抽搐了,这诡异的感觉让人不能自己地脸红心跳。
  “你,你到底干什么来着?你是便衣警察?在办什么案子么?”我想像着香港TVB里警匪剧大多这样演着,不自觉地压低了自己的声音就好像附近真有不法分子似的。
  你敲了一记我的额头,颇有几分宠溺的责备:“真是幼稚。”
  “那你是记者?深入调查这个城市的特殊群体——乞丐。”
  “答对了一半,的确是为了做调查,不过我不是记者,我是N大社会系的学生,大二。”
  
  3 奶茶与棉花糖
  
  后来,后来我们很自然地在一起了。
  你说:“苏天米啊,我都化装成那样了,估计我妈打那走过也想不起来是我,可是你竟然都认得出来,你还说你不是对我印象深刻,一见钟情。”
  我说:“路明丞,那你不也一眼就认得我么,照你这样讲,你是不是也对我一见钟情呢?”
  “算是吧。”
  猛地将刚入口的珍珠奶茶呛了一地,你赶紧从背后体贴地帮我拍了拍:“难道长那么大没听过男孩子表白,激动成这样?”
  “奶茶里有东西啦!”我无语地直跺脚,你紧张地看了看地下:“什么也没有啊。”
  “在这里。”我从嘴里慢慢取出那个方才差点咽了下去的硬物,一粒相对来说比较大的黑“珍珠”。,
  我们颇为丧气地又坐了回去,你嘲笑我:“吓得人半死,喝珍珠奶茶竟然被珍珠呛到,看你笨的。”
  我对你吐舌头,没好意思对你说,其实我本还以为是你学着肥皂剧里的桥段把戒指啊什么的事先放进奶茶里,想给我惊喜呢。
  出了奶茶店,抬头仰望天际,晚霞满天,细风漫卷,我们牵着手走在步行街上,你看见有卖棉花糖的,一边啧赞,现在连棉花糖也可以五颜六色,一边霸气地将一大串蓝色的棉花糖塞进我的手里,我说我不喜欢吃,你却一反往日的温柔颇为动怒地命令我一定要吃下去。我狠狠地将路边的一颗小石子赌气似地斜踢了出去,对着棉花糖大口大口地咬着,然后猛地牙齿咯崩了一下,我捂着腮帮子看着棉花糖,又看了看你那若无其事直向前走的身子,恍然醒悟。
  将那枚在落日的余晖下闪耀着熠熠光芒的戒指戴在手上时,呆呆地站在原地自我陶醉,你回头将丢下了一大截的我狠狠地拽着向前走,边走边忿忿:“你这丫头真是不懂浪漫,让你吃就吃呗,你看,要是你不吃棉花糖的话这戒指要往哪送呀?”
  “你才不懂浪漫呢?专挑别人不喜欢的东西放,你怎么不放奶茶里呀?”
  “我以为我没想过啊,可是吸管太窄,你哪吸得上去呀,为这事我真是绞尽脑汁。”
  你猛地不再说话,脸微红,我却一路狂笑不止,有初夏的沁风吹拂在我们依旧稚气的脸上,这动人的青春岁月啊!
  
  4 未来与今日
  
  路明丞,现在的我坐在市中心这家租金高得吓人的写字楼里,整理档案、发送传真、没事的时候和几个女同事们谈论谈论路易威登、Mont Blanc、ChristianDior,然后等着男朋友接自己下班,日子风轻云淡波澜不惊。
  一两年后,再将自己顺理成章地嫁掉。
  路明丞,在这个自己的25岁生日里,我拒绝了许少的烛光晚餐,独自在办公室里加班,加班完了后就不自知地敲下了这些有关过往的文字。
  然后,泪流满面。
  好吧,让我再想一想,想一想那两年我们还发生了什么。
  
  5 天青色的烟雨
  
  我们去看过黄浦江如同旧时光般浩浩荡荡的江水,也走过乡间开满芬芳的阡陌。还凭借小时候的舞蹈功底一起练了三个月的华尔兹,然后去参加市里的比赛,竟拿了个非专业组三等奖。
  妈指着电视对坐在床上的老爸说:“你丫头没你女婿上镜,瞧那孩子帅气的。”
  我便故作娇嗔:“老妈,谁是你女婿呀,我还没通过他爸妈那一关呢。”
  他们两个就哈哈大笑,我红着脸躲到自己房里给你发信息:路明丞,我妈今天喊你女婿了。
  好久你没有回应,然后就听见我妈一个劲地说:“哎!好女婿,好女婿。”微微探出身子,看到妈妈正抱着电话乐呵得像中了大奖般,你竟然直接打电话给我老妈。
  然后我们面临着毕业,是2006年。
  我留在了这个城市,你出国,我们分手。可笑的是你不是因为出国而和我分手,而是为了和我分手才出国。
  我哭着问你原因,到底是为什么?
  你不说话,我亦不再说话,然后我拨电话给那个执著多年的“粉丝”,我说:“许少,你还在爱我吗?”
  是的,一直都是。   我应该说,好吧,我们交往吧。可是最后吐出来的却是一谢谢你的爱,对不起。
  
  6 而我无法再等你
  
  我重新申请了一个MSN账号,加你。两年来,我几乎用它知晓了一切是苏天米不可以知道的事情。我是多么的卑劣,我的好友只有你一个,我的网名叫——乞丐小姐。
  那个一直戴在我手上的戒指原来不是普通的水钻,而是真真切切的钻石,1克拉。
  那个我自认为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原来是第二十七次见面。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的第一天正式上班,你果然对我一见钟情,你站在店长的办公室里看我工作了26天,然后在第27天的时候与我搭讪,用那般蹩脚的方式。
  你是店长家的公子。
  你的父亲,像我爸妈那样安静地坐在电视机前看完了我们的那场比赛,然后他对你说:“这个女孩,不行。”
  你们开始争执,面红耳赤,在冻结你一周的银行账户后你明白自己不是在拍令无数少女心醉的偶像剧,你亦不是王子,所以你与你的父亲和好,你答应他出国,在美丽的意大利,你遭遇着一场又一场充满异国情调的华丽恋爱,你说:
  乞丐小姐,alice今天过生日我送给她一枚钻戒,她笑得花枝乱颤,透过高脚杯看她酡红近乎扭曲的脸像是看到了自己,那么,我又有什么资格鄙夷她呢,她适合做我的妻子。
  乞丐小姐,戒指也有分类的,每个人心中的爱情戒指仅有一枚,只送给自己最爱的人,剩下的不过是虚无的赝品。我的戒指给了那个在中国的女孩,连同我所有纯真的爱情。
  乞丐小姐,你的网名很有意思?可以告诉我它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它是对一个曾经爱过我的男孩表示感谢,感谢他让我懂得生活中没有王子,只有乞丐;感谢他在爱我的时候以乞丐的身份,而不是如今王子的虚衔;感谢他,让我长大让我的爱情成熟。
  那是2007年9月14日,在网上和你重新认识的第365天。那一天,我终于取下了在手中戴了三年的戒指,然后封存,像那些过往的记忆一般,湮灭。我开始认真对待许少的每一个邀约,我已知道在王子和乞丐之间一直有一个人,他默默地站在背后,不激烈,也不冷漠,却适合一起慢慢变老。
  路明丞,2009年的盛夏,你的婚礼盛大,你的混血儿新娘笑靥倾城,你把自己的结婚照传给我,那将是我保存的你唯一的一张照片,还有这些关于你的文字算是我送给你的结婚贺礼,虽然你永远也看不见。
  
  (编辑·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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