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来源 :江苏农业科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uxuwan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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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政策创新与实践过程中,那些具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工无疑是首要考虑的对象。对目前在江苏省南京市工作的江苏籍农民工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分析有进城定居意愿农民工的宅基地退出意愿,并从宏观环境、家庭条件和个人特征等方面探讨相关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Logistic回归检验,发现所调查的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工群体中,男性、目前在城市无自有住房、计划在城市买房、农村住房面积较大,以及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更不愿意退出宅基地;而在城市工作时间较长、职业层次高、工作相对稳定,以及愿意放弃承包地的农民更愿意退出宅基地。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序推进宅基地退出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农民工;进城定居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6)04-0543-0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及经济全球化等因素带动了城镇化快速发展[1]。一方面,城市土地刚性需求与刚性供给矛盾突出;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点面积不减反增。2004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指出要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行农村宅基地退出有利于提高城市建設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以及农民的生活质量[2]。引导农村居民实现宅基地有序退出既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和改善农民生活的必然选择[2]。而宅基地的有序退出离不开农民的配合与支持,因此有必要深入探究农民宅基地退出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房屋建造的场所,对其具有生活保障、获取收益、子孙继承、被征后可得到补偿费等功能。农民宅基地退出意味着依附于宅基地上的土地权益的丧失[3]。多数学者认为应当有序推进宅基地退出[3-7]。从已有文献来看,目前有关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其影响机理的研究已有不少[8-15]。张长春等使用Logistic二元回归模型,分析了河北省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发现家庭成员结构、工作稳定程度、非农收入比、家庭成员参保情况、从众心理对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影响[12]。陈霄则建立Probit模型,根据重庆市“两翼”地区的农户问卷,分析发现农户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状况、家庭需赡养的老人数量、宅基地退出补偿方式的多样性选择对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正向影响;家庭成员务工工作变化频率、家庭需抚养的子女数量、现有住房面积、宅基地面积对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有负向影响[11]。许恒周使用CVM法和Tobit模型分析得到山东省临清市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平均受偿意愿为704.22元/m2[8]。还有部分学者关注农户分化对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如刘同山等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探讨了人口分化、职业分化和经济分化等现实背景下,农户土地退出的意愿及方式偏好。发现分化后的异质性农户不仅具有不同的土地退出意愿,而且对各种退出方式有差异化的选择偏好[16]。不难看出,已有的研究主要关注农户个体特征对其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且调查对象多以目前留在农村的居民为主。也有学者注意到已进城农民工的宅基地退出意愿[14],但目前还较少有研究针对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工系统探讨其宅基地退出意愿。事实上,最有可能退出宅基地的应该是那些进城务工且希望将来定居城市的农民。探讨这一群体的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不仅有利于深入理解农民宅基地退出的驱动机理,而且对于制定和完善宅基地退出政策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鉴于此,本研究将基于对那些有进城定居意愿的特定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从理论和实证2个方面系统探讨其宅基地退出的意愿及相关影响因素。
  1 宅基地退出意愿模型的建立
  1.1 模型设定
  由于因变量具有城镇定居意愿的农户是否愿意放弃宅基地是二分变量,适合采用非线性概率模型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本研究使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具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工参与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模型具体如下:
  1.2 变量选择
  在宅基地退出问题上,农户其实都是“理性经济人”,他们会在衡量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作出决策[12]。但是,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与普通农户又有所差异。对于已经在城镇打拼并希望定居城镇的农民工而言,他们承担的不仅是自己的理想,更是整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方面,个人技能、个人际遇以及当地可能的发展空间、机会成本均会影响其决策;另一方面,家庭需求、家庭特征同样对退地决策有重要的影响(图1)。
  结合已有的理论和相关研究成果[11,16],本研究将主要从宏观背景、家庭条件、个体特征3个方面分析检验影响特定农民工群体宅基地退出意愿的相关因素。具体变量的选择及赋值见表1。宏观背景选择受访农民工的来源地这一因素。家庭条件影响因素层面选择是否计划买房、宅基地面积、农村住房面积以及住房性质4个因素。个体特征选择性别、年龄、教育、职业等基本特征,以及在南京市工作时间、工作稳定性、是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否愿意放弃承包地等相关因素。
  1.3 数据来源与描述统计分析
  本研究数据来自2010年对在南京市工作的农民工的问卷调查,受访农民工的来源地均为江苏省内。基于这一调查,我们从中选取了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工样本问卷共303份,并以此来进一步分析检验其宅基地退出意愿及相关影响因素。在进行系统的二元Logistic模型估计之前,先对相关因素变量与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选择之间做一初步的描述统计分析。首先,从来源地的差异来看,不同地区农民的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所差异,其中,来自苏北的农民工中有8.9%不愿意退出宅基地,来自苏中的农民工则有12.1%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相比之下,苏南地区的相对较低,为7.1%。其次,在家庭条件方面,考虑到难以获取准确的农民家庭收入信息,且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也会与农民的住房条件和购房计划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直接分析受访农民工的购房计划及住房状况与其宅基地退出意愿间的关系。其中,在有购房计划的农民工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例为86.5%,低于没有购房计划的农民工愿意退出的比例(92.1%)。从老家宅基地和住房面积的规模来看,那些有着较大面积宅基地和住房的农民工愿意退出的比例则相对较低。从受访农民工的城镇住房条件来看,那些在城镇已经拥有自有住房的农民工100%愿意退出其农村的宅基地,而目前仍在租赁房屋和寄住亲友家或单位宿舍的农民工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例分别为89.5%、90.9%(表2)。再次,从个人特征方面的因素来看,30岁以下的农民工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例为94.6%,高于30岁以上的群体愿意退出的比例(88.5%)。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受访农民工退出宅基地的意愿也相对变弱了。在女性被调查者中,愿意退出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的比例为91.9%,略高于男性的90.2%。在商业和服务业部门工作的农民工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例为86.4%,远低于专业技术人员98.4%,在普通制造业工作的农民工愿意退出的比例介于两者之间,为90.7%。在南京市工作时间半年至2年之间的农民工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例最高,为92.9%。随着工作稳定性的增加,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工比例从79.1%上升到94.4%。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群体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例是92.8%,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例为90.0%,两者差异不大。在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农民工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例相对较高,为95.1%;不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农民工中,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比例仅为17.6%(表3)。   2 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为更系统深入地探讨影响这些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工的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其影響因素,运用上述调查数据,通过运行二元Logistic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模型估计结果见表4。总体来看模型估计效果较好,除了来源地、宅基地面积等部分变量的系数不显著外,大部分自变量对农民工的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明显影响,从具体的估计结果来看,首先,在宏观环境方面,农民工的来源地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并不十分显著,但从回归系数的符号来看,相比苏北,来自苏南的农民工更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原籍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会影响农民的退地决策。相关研究指出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以及偏远地区的宅基地退出存在显著差异[7]。对于准备定居城市的农民而言,老家的宅基地能否顺利地出租并获得稳定可观的收入,对于其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有着重要的影响。不难理解的是,相比于苏北和苏中地区,苏南地区经济活动更频繁,宅基地潜在价值大,农村居民更可能通过宅基地及房屋的出租获得收益,而退出宅基地的机会成本是影响退地决策的重要因素。因此,来自经济发达地区(如苏南地区)的农民工会倾向于不愿意退出宅基地;而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倾向于退出宅基地的意愿会更明显。其次,从家庭条件来看,城市购房计划和住房现状对农民工的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影响。有购房计划的群体更不愿意退出宅基地。一方面,宅基地退出可以获得城镇住房,但已有购房计划的农民工很可能已经考虑好购房地址,而宅基地退出置换的住房位置一般固定且偏远,导致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另一方面,无法购房的农民工多受限于经济条件,为了能够置换城镇住房,改善居住环境,所以更愿意退出宅基地。这表明宅基地退出的替换效果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民群体有更强的吸引力,而已经在城市定居的群体更希望保留这份“有潜力的资产”。目前已在城市拥有自有住房的农民工全部愿意放弃宅基地,而寄住亲友家和单位提供住房的农民工则明显更不愿意退出宅基地。一方面,对于那些收入水平较高或是在城市已经拥有住房的人而言,其经济实力更强,也更有能力应对可能存在的困难;另一方面,那些目前还在寄住的农民工,由于不需要支付租金,生活成本更低,因此往往就不那么急迫地希望退出宅基地。农民工拥有的宅基地面积、农村住房面积也会是影响其退出意愿的重要因素。但结果显示,宅基地面积对农民工的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而农村住房面积对宅基地的退出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当农村住房面积大于100 m2时,均在5%水平上显著,回归系数为负。不难理解,尽管农村宅基地不能流转,但宅基地上的住房是可以出租的,因此宅基地面积越大、农村住房面积越大,农民工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就越大,这会使得他们更不愿意退出。再次,从个体特征考虑,农民的宅基地退出意愿与农民的自身特性和工作现状、福利现状等有关。第一,农民的自身特性包括性别、年龄、教育等均会影响宅基地退出意愿。有研究指出男性较女性而言,有较高风险意识,更愿意在外打拼,女性则对风险控制趋向保守,更愿意保持现状[17]。但从回归结果来看,性别的回归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受访者中女性更愿意放弃宅基地。这表明男性迫于在城镇购房的压力,更愿意保留宅基地及农村住房,作为对未来的保障。年龄的回归系数并不十分显著,但回归系数符号为负。曾有研究指出年轻的农民通常掌握更多的技能,对城镇生活更加向往[18],而农民年龄越大,在城镇获得工作的机会越少,思想越趋于保守,宅基地退出意愿可能会越弱[10]。受教育年限对宅基地退出的影响不显著,这可能与样本特征有关,被调查群体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因而同质性较高,回归效果不显著。但从回归系数符号来看,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退出宅基地。主要是随着受教育程度越高,农民的思想可能越开放,从事非农经济活动的机会也越多,因而越能从心理上摆脱“宅基地保障”的束缚[11]。第二,农民工在南京市工作的时间越久、工作层级越高,均意味着其在城市生活的障碍更小,适应能力更强,对未来的顾虑也不断减弱。其中,职业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回归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与其他职业相比,专业技术人员的薪资水平以及福利保障等更佳,生活更稳定,因而更愿意退出宅基地,以便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在南京市工作时间对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随着工作时间增加,一方面,农民不断积累物质基础,对未来预期的风险降低;另一方面,对当地生活产生情感依恋,从而越倾向于退出宅基地。对于已经在城镇工作并具有定居意愿的农民来说,工作越稳定意味着在城镇生活的风险越小,收入来源也就越可靠,更有可能考虑退出宅基地,从而长期在城镇生活。第三,从理论上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对未来的预期将更乐观,因而更愿意退出宅基地。但回归结果显示,是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宅基地退出影响不显著,原因可能是现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水平太低,还不足以满足农民工在城镇的生活。第四,是否愿意放弃承包地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十分显著,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农民工更愿意退出宅基地。承包地承载着农民的生产功能,而宅基地则具有提供住所的功能。生产领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生活领域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相互促进的,一方的退出将推动另一方的退出。因此,农民工承包地的退出意愿对宅基地退出有正向影响。
  3 结论与讨论
  农民宅基地的有序退出对于提升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和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尽管已有不少研究从微观层面探讨了农民的宅基地退出意愿,但要具体落实和推进宅基地的退出政策,那些具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工无疑是首要考虑的对象。本研究基于对目前在南京市工作的江苏籍农民工的抽样问卷调查,分析了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工的宅基地退出意愿,并从宏观环境、家庭条件和个人特征等方面探讨了相关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Logistic回归检验发现,在所调查的有进城定居意愿的农民工群体中,男性、目前在城市无自有住房、计划在城市买房、农村住房面积较大,以及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更不愿意退出宅基地;而在城市工作时间较长、职业层次高、工作相对稳定,以及愿意放弃承包地的农民更愿意退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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