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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混响感是混响强弱的主观感觉,一直以来常用声场中声能衰变的时间特性来表示混响感,并以混响时间和早期衰变时间作为混响感的客观评价参量。近来的一些研究表明,采用早期衰变时间或混响时间来评价混响感并不充分,提出以响度的衰变时间表示混响感更加合适[1]。例如一些特殊声场条件的厅堂,具有相同的混响时间,但由于反射声序列的空间分布不同,使混响感产生明显区别。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