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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对于保护区立法的呼声在业内越来越高,笔者认为立法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通过立法赋予了权利同时还有责任责任,到手的权利绝对不是一个行业能够很好驾驭的。现阶段采取迂回的方式,"头痛医脚"也不失为一种处理问题的方式,待时机成熟,为下一步做好电力線路通道保护区立法打好基础。
关键词:头疼医脚;电力线路;通道保护
近年来,电力线路通道内植树、建房、施工等现象逐年增多,因以上行为点多面广,具有很大的随机性、不确定性和复发性,给电力线路运维带来严峻挑战。目前,围绕着电力线路保护区开展的输电线路运维工作耗费人力物力占到全年工作的50-60%,大量人力、物力资源的占用不利于运维技能、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水平的提升。
1 现状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又和各行业之间不同的执行规定、地区差异等有关。应该来说,随着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素质的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和各行业之间的规范,输电线路通道保护区内活动总体是向好的,人们的意识已经有较大提高。但是,在高压线下植树、因建房拆迁引发的投诉和意外伤害赔偿却有增无减。而依据《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所能够采取的只能是隐患告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非刚性措施,约束力已经大打折扣,如农户不愿整改则仍然要走法院强制执行,满足的条件较多,且程序复杂冗长,而线路隐患处理容不得拖沓,对输电线路运维工作带来巨大挑战。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与多个行业和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休戚相关,随着高铁、信息化技术等行业电力的深度应用,输电线路运行安全已经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层面,破坏电力设施保护区引发的事故危及到国家安全。
2 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从法制上来讲,矛盾产生的根源是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同于变电站、发电厂水电站的建设场地较为集中,一般可以使用围墙进行隔离,土地权属也进行了变更。对于输电线路通道而言,建设过程中无通道限制行为补偿费用,要求沿线住户和施工作业人员限制行为,在法律上说不通。电力设施通道保护工作是一个长期性和艰巨性的难题,我国是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目前不限定输电线路保护区有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这一做法也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现行立法思想和模式的局限性,电力线路设施的散在性及其特殊的保护手段(保护区制度),过于原则,操作性差且法出多门,冲突打架。在规划、建设方面与运行、安保方面立场分歧,难以协调,建设许可中的程序瑕疵,法律执行中的偏颇和理想化,人为地制造或加剧了矛盾冲突。
3问题主要表现形式
实际工作中遇到如下问题,通过换位思考,解释确实让人难以信服,造成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3.1在树木砍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方面,严格实行市政府的相关文件,但是其他类建设如铁路等,补偿价格标准并不统一;现有输电线路建设标准很难满足一次砍伐后期不需要再进行运维的要求,协议清理后,户主见有利可图,有在通道内栽种树苗,再次谋取利益,此类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且有持续扩大的趋势;输电线路建设并未对线路下方土地进行征收和限制行为补偿,碰到要求征地的农户,很难解释。
3.2工作中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各类规程在现场执行五花八门,如线路拆迁过程中距离导线满足规程的距离较远的房子拆迁了,较近的不能拆迁,极易造成上访或群体事件。距离不按照保护区,而是按照运行规程,既然设计规程规定2.5米范围内的房屋可以不拆迁,也不应阻止我在2.5米范围内施工,很难进行合理且可信服的解释。保护区内的违章施工、违章建房更是屡见不鲜。
3.3在高压线下钓鱼,现场有警示牌,安全距离满足要求,但法院判供电企业无责任赔偿,因鱼塘经营者经济能力较为有限,而且赔偿金额占据总赔偿金的较大比例,易产生了惯性思维。
4 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
4.1健全现有标准体系,对于新建线路要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对地距离,加大老旧线路改造,从技术上减少“树线矛盾”,尤其要注意钻越断客观形成的对地距离较小的问题,必要时采取升高已有线路的措施;及时修订和补充树木和房屋补偿标准,适应发展变化,要考虑地区差异、价格上涨因素、人力成本等各方面。保证现场标准执行的统一性,做到上下“一把尺”,完善赔偿协议,减少线下复种措施。
4.2认清形势,牢固把握与国家发展方向。下一步国家各行各业发展呈现产业化(农场化经营、集体农庄)专业化、正规化趋势,届时植树、建房等规划性、统一性会加强,输电线路运维工作面临的受众会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降低难度和范围。随着人民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线下保护区内植树等获得的利益占比将进一步缩小。社会责任根植、核心价值观和和谐社会的理念将会进一步缓解社会矛盾,届时,输电线路通道保护工作“钉子户”、依靠线下种树获得赔偿的现象或许就可迎刃而解。
4.3运用道德手段约束。法律和道德,是维持中国长久治安的两大工具,当法律存在死角时,道德就成了人与人信任的纽带。目前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初步建立,下一步统一的全国征信网络建设建设将不仅仅限于公民作为消费者的信息,可能会扩大到社会各行各业,作为个人素质和道德品质的量化体现。公民对诚信的重视程度将越来越大。另外,国家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有责任、有担当公民优秀品质亟待更好的弘扬。
5 总结
电力设施保护面临的新课题,是重塑社会道德,鼓励人民发扬公共精神迫的意义深远的公共课题。提高人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保障。法律思维作为效率思维的必要补充,可以构成有机、完整的企业思维,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也符合企业的长远利益。
作者简介:
秦志清(1965-),性别:男, 籍贯:安徽宣城, 学历:中专, 职称:助理工程师,技能等级:技师.
胡志珍(1979-),性别:男, 籍贯:江苏丰县,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关键词:头疼医脚;电力线路;通道保护
近年来,电力线路通道内植树、建房、施工等现象逐年增多,因以上行为点多面广,具有很大的随机性、不确定性和复发性,给电力线路运维带来严峻挑战。目前,围绕着电力线路保护区开展的输电线路运维工作耗费人力物力占到全年工作的50-60%,大量人力、物力资源的占用不利于运维技能、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水平的提升。
1 现状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又和各行业之间不同的执行规定、地区差异等有关。应该来说,随着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素质的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和各行业之间的规范,输电线路通道保护区内活动总体是向好的,人们的意识已经有较大提高。但是,在高压线下植树、因建房拆迁引发的投诉和意外伤害赔偿却有增无减。而依据《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所能够采取的只能是隐患告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非刚性措施,约束力已经大打折扣,如农户不愿整改则仍然要走法院强制执行,满足的条件较多,且程序复杂冗长,而线路隐患处理容不得拖沓,对输电线路运维工作带来巨大挑战。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与多个行业和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休戚相关,随着高铁、信息化技术等行业电力的深度应用,输电线路运行安全已经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层面,破坏电力设施保护区引发的事故危及到国家安全。
2 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从法制上来讲,矛盾产生的根源是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同于变电站、发电厂水电站的建设场地较为集中,一般可以使用围墙进行隔离,土地权属也进行了变更。对于输电线路通道而言,建设过程中无通道限制行为补偿费用,要求沿线住户和施工作业人员限制行为,在法律上说不通。电力设施通道保护工作是一个长期性和艰巨性的难题,我国是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目前不限定输电线路保护区有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这一做法也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现行立法思想和模式的局限性,电力线路设施的散在性及其特殊的保护手段(保护区制度),过于原则,操作性差且法出多门,冲突打架。在规划、建设方面与运行、安保方面立场分歧,难以协调,建设许可中的程序瑕疵,法律执行中的偏颇和理想化,人为地制造或加剧了矛盾冲突。
3问题主要表现形式
实际工作中遇到如下问题,通过换位思考,解释确实让人难以信服,造成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3.1在树木砍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方面,严格实行市政府的相关文件,但是其他类建设如铁路等,补偿价格标准并不统一;现有输电线路建设标准很难满足一次砍伐后期不需要再进行运维的要求,协议清理后,户主见有利可图,有在通道内栽种树苗,再次谋取利益,此类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且有持续扩大的趋势;输电线路建设并未对线路下方土地进行征收和限制行为补偿,碰到要求征地的农户,很难解释。
3.2工作中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各类规程在现场执行五花八门,如线路拆迁过程中距离导线满足规程的距离较远的房子拆迁了,较近的不能拆迁,极易造成上访或群体事件。距离不按照保护区,而是按照运行规程,既然设计规程规定2.5米范围内的房屋可以不拆迁,也不应阻止我在2.5米范围内施工,很难进行合理且可信服的解释。保护区内的违章施工、违章建房更是屡见不鲜。
3.3在高压线下钓鱼,现场有警示牌,安全距离满足要求,但法院判供电企业无责任赔偿,因鱼塘经营者经济能力较为有限,而且赔偿金额占据总赔偿金的较大比例,易产生了惯性思维。
4 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
4.1健全现有标准体系,对于新建线路要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对地距离,加大老旧线路改造,从技术上减少“树线矛盾”,尤其要注意钻越断客观形成的对地距离较小的问题,必要时采取升高已有线路的措施;及时修订和补充树木和房屋补偿标准,适应发展变化,要考虑地区差异、价格上涨因素、人力成本等各方面。保证现场标准执行的统一性,做到上下“一把尺”,完善赔偿协议,减少线下复种措施。
4.2认清形势,牢固把握与国家发展方向。下一步国家各行各业发展呈现产业化(农场化经营、集体农庄)专业化、正规化趋势,届时植树、建房等规划性、统一性会加强,输电线路运维工作面临的受众会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降低难度和范围。随着人民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线下保护区内植树等获得的利益占比将进一步缩小。社会责任根植、核心价值观和和谐社会的理念将会进一步缓解社会矛盾,届时,输电线路通道保护工作“钉子户”、依靠线下种树获得赔偿的现象或许就可迎刃而解。
4.3运用道德手段约束。法律和道德,是维持中国长久治安的两大工具,当法律存在死角时,道德就成了人与人信任的纽带。目前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初步建立,下一步统一的全国征信网络建设建设将不仅仅限于公民作为消费者的信息,可能会扩大到社会各行各业,作为个人素质和道德品质的量化体现。公民对诚信的重视程度将越来越大。另外,国家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有责任、有担当公民优秀品质亟待更好的弘扬。
5 总结
电力设施保护面临的新课题,是重塑社会道德,鼓励人民发扬公共精神迫的意义深远的公共课题。提高人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保障。法律思维作为效率思维的必要补充,可以构成有机、完整的企业思维,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也符合企业的长远利益。
作者简介:
秦志清(1965-),性别:男, 籍贯:安徽宣城, 学历:中专, 职称:助理工程师,技能等级:技师.
胡志珍(1979-),性别:男, 籍贯:江苏丰县, 职称: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