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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从液氯、氰化钠等各类危险化学品在运输途中的翻车泄漏,到松花江、广东北江的污染事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可以说,我国进入了环境事故的高发期。这类事故往往具有发生的突然性、形式的多样性、危害的严重性和处置的艰巨性等特点,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甚至带来相关的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约2000余起。然而,我国对于此类污染事故的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建立健全应急反应体系,提高事故处理的应变能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