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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和乡镇企业的改制,土地、房产权属转让H渐增多,但乡镇契税收入却不呈比例增长。究其原因:一是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契税课税对象复杂,收入零星分散,计征困难,在乡镇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往往不被乡镇领导和财税部门重视,使得契税成为“弃税”。二是契税征管缺乏有效的协税、护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