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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主导型宪政发展道路虽然有其现实合理性和积极作用,但极易造成宪法与公民之间的分离,致使宪政发展缺乏深厚的社会基础和公民动力,并最终影响宪政发展目标的实现。一些学者提出的让宪法走进公民生活的主张虽利于增强宪法与公民的亲和关系,但仍难建构二者的理性关系。为充分发挥公民对我国宪政的推动作用,应构造宪法与公民的三重关系,并妥善处理这三个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