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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和优化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就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提出了相关意见。
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意见》指出,2009年以来,辽宁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社会信用立法滞后、征信系统建设有待完善、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奖惩联动机制尚不健全、宣传教育亟待加强等问题。当前,辽宁省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诚信辽宁建设,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对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诚信辽宁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仍需要有明确的目标作为导向。为此,《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诚信辽宁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信用基础性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7项主要任务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
根据《意见》阐述的内容,诚信辽宁建设要以信用规划和立法为保障,以目标绩效评议考核为抓手,以征信系统建设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应用为重点,继续推进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社会氛围。《意见》具体强调了7项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的主要任务,分别体现在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完善全省统一征信系统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征集、整合和共享;促进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产品应用,规范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信用规划和立法,保障信用工作有序推进和有法可依;加大诚信宣传和教育培养社会诚信文化意识方面。
其中,政务诚信是诚信辽宁建设的关键。主要是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和投诉制度,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等;司法公信是诚信辽宁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着重在法院、检察院、公共安全领域、司法行政系统、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中加强诚信建设;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产品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发挥作用的根本前提。各级政府部门要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认定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积极拓展信用服务产品应用范围,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鼓励与表彰守信行为,限制和制裁失信行为,建立和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组织信用文化知识普及活动等。
《意见》说明,诚信辽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进而形成推动诚信辽宁建设的强大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加大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对各类社会信用主体实施有效监管,推动诚信辽宁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并定期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评议考核,加强监督和管理。同时,各级政府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信用文化知识宣传和普及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应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诚信辽宁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意见》指出,2009年以来,辽宁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社会信用立法滞后、征信系统建设有待完善、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奖惩联动机制尚不健全、宣传教育亟待加强等问题。当前,辽宁省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诚信辽宁建设,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对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诚信辽宁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仍需要有明确的目标作为导向。为此,《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诚信辽宁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信用基础性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7项主要任务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
根据《意见》阐述的内容,诚信辽宁建设要以信用规划和立法为保障,以目标绩效评议考核为抓手,以征信系统建设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应用为重点,继续推进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社会氛围。《意见》具体强调了7项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的主要任务,分别体现在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完善全省统一征信系统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征集、整合和共享;促进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产品应用,规范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信用规划和立法,保障信用工作有序推进和有法可依;加大诚信宣传和教育培养社会诚信文化意识方面。
其中,政务诚信是诚信辽宁建设的关键。主要是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和投诉制度,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等;司法公信是诚信辽宁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着重在法院、检察院、公共安全领域、司法行政系统、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中加强诚信建设;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产品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发挥作用的根本前提。各级政府部门要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认定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积极拓展信用服务产品应用范围,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鼓励与表彰守信行为,限制和制裁失信行为,建立和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组织信用文化知识普及活动等。
《意见》说明,诚信辽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进而形成推动诚信辽宁建设的强大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加大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对各类社会信用主体实施有效监管,推动诚信辽宁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并定期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评议考核,加强监督和管理。同时,各级政府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信用文化知识宣传和普及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应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诚信辽宁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