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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扬州市监管场所中羁押人员HIV感染状况,以防止艾滋病在监管场所中传播与蔓延。方法定期对扬州市所有监管场所羁押人员进行调查,按照统一调查表填写,录入Excel并统计分析;采集静脉血5ml,用酶联免疫试剂初筛,初筛阳性标本用蛋白印记法(WB)进行确证。结果8414名羁押人员中,检出20例HIV阳性者,其中男性18人,女性2人,总检出率为0.24%。HIV感染者经吸毒感染8人(占总阳性数的40.00%),有注射吸毒史者阳性率5.26%;经性途径感染4人(占总阳性数的20.00%),有性乱史者阳性率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