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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文章从健全社会主义廉政法律体系、法律监督体系、做好法制宣传、依靠群众展开阐述,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对腐败行为的惩处更加有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框架基本建成,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系统化、法制化水平。
根据现行《党章》规定,党的代表大会有一项涉及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门议题,就是听取、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可以说,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在各项专门工作中,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如何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笔者认为必须从四个大的方面入手做工作。
第一就是要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主义廉政法律体系。反腐斗争的形势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新的样式和类型的腐败现象不断产生和发现,因此需要不断产生相应的法律條文以适应这种新形势的发展。
第二就是要有一套健全的法律监督体制。如果不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那么就是有再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也会是一纸空文,只有做到违法必究、一查到底才能真正贯彻好指定的各项廉政法律。且法律监督体系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监督程序和一个职能健全、功能强大的执法监察组织作为支撑,否则就会陷入另一种新型腐败的泥沼。
第三就是要作好法制宣传,使每一个干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群众以及相关的舆论监督单位都了解廉政法律,做到法制普及,这样才能形成一种遵法守法、全民动员的环境,不给腐败现象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则腐败现象就会渐趋减少。从而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1、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是反腐倡廉必须始终为促进发展服务。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和干扰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坚决查处违纪案件。三是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性。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使反腐倡廉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
2、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思想观念要更新。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审视、判断和分析新形势,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尤其是在促进权力阳光运行上要有新突破,在加强民主监督上有新举措,在查办案件上有新动作。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找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对策和办法,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
第四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依靠民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群众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依靠民力,工作开展起来才能有力量,执行过程中才会获得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1、建立群众发现问题机制。要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做到发现及时、判断准确、反应迅速。一是建立专项举报制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作用,针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举报,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形成声势,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前,使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二是建立不正之风问题举报受理和分析通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群众接待日等形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建立分析通报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群众的投诉举报,将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领导,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解决问题机制。要建立健全查办不正之风问题和案件的相关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使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违纪违法人员得到严肃查处,体制、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得到有效弥补。对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结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3、建立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明察暗访制度。要根据纠风工作的任务和重点,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定期组织力量,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形成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二是建立纠风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纠风重点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要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定期进行通报,既起到宣传、教育、引导和警示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江西省高速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
根据现行《党章》规定,党的代表大会有一项涉及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门议题,就是听取、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可以说,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在各项专门工作中,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如何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笔者认为必须从四个大的方面入手做工作。
第一就是要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主义廉政法律体系。反腐斗争的形势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新的样式和类型的腐败现象不断产生和发现,因此需要不断产生相应的法律條文以适应这种新形势的发展。
第二就是要有一套健全的法律监督体制。如果不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那么就是有再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也会是一纸空文,只有做到违法必究、一查到底才能真正贯彻好指定的各项廉政法律。且法律监督体系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监督程序和一个职能健全、功能强大的执法监察组织作为支撑,否则就会陷入另一种新型腐败的泥沼。
第三就是要作好法制宣传,使每一个干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群众以及相关的舆论监督单位都了解廉政法律,做到法制普及,这样才能形成一种遵法守法、全民动员的环境,不给腐败现象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则腐败现象就会渐趋减少。从而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1、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是反腐倡廉必须始终为促进发展服务。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和干扰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坚决查处违纪案件。三是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性。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使反腐倡廉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
2、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思想观念要更新。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审视、判断和分析新形势,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尤其是在促进权力阳光运行上要有新突破,在加强民主监督上有新举措,在查办案件上有新动作。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找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对策和办法,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
第四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依靠民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群众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依靠民力,工作开展起来才能有力量,执行过程中才会获得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1、建立群众发现问题机制。要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做到发现及时、判断准确、反应迅速。一是建立专项举报制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作用,针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举报,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形成声势,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前,使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二是建立不正之风问题举报受理和分析通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群众接待日等形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建立分析通报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群众的投诉举报,将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领导,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解决问题机制。要建立健全查办不正之风问题和案件的相关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使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违纪违法人员得到严肃查处,体制、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得到有效弥补。对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结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3、建立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明察暗访制度。要根据纠风工作的任务和重点,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定期组织力量,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形成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二是建立纠风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纠风重点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要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定期进行通报,既起到宣传、教育、引导和警示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江西省高速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