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宋淇的公子宋以朗撰写的《宋淇传奇——从宋春舫到张爱玲》一书(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实际上写了六位民国名士的传奇故事,除了书名上的三位外,还写了宋淇与傅雷、钱钟书和吴兴华的交往。本书的叙事主要以宋淇的四位至友与他的书信往还为第一手资料而写成,同时作者又查证了书信中所没有提供的各种背景资料。尤其令笔者佩服的是,作者获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的统计学博士,工作包括电脑程式设计和媒体调查等,与中国现代文学可以说隔着万重大山,然而作者对人文学科中的各种中西典故居然能娓娓道来,为书中的六位名士刻画出一幅幅扼要而惟妙惟肖的画像,令人扼腕倾倒。民国一代士人身逢乱世,命运多舛,战乱、疾病和人祸往往过早地摧残了其璀璨的才华,永远令后人惋惜。看了这几位民国名士的种种传奇叙事之后,仿佛是昏黄弥蒙的时光之河中的倒影,对那轮旧时月色又增添了一份感念之情。
从前看《傅雷家书》,知道傅雷与钱钟书是好友,但却不知道傅雷与钱钟书是在宋淇的上海家里认识的。从宋以朗的书中才得知,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初,江苏路284弄安定坊一条街上的十五栋洋房都是宋家所有,其中5号住着宋淇一家;3号租给了傅雷;1号住着萧乃震与成家和夫妇一家,其女儿萧方方后来在香港出演电影《女人四十》的主角,获柏林电影节影后;7号则住了一个生意人。1949年5月,宋淇带着刚生下两周的宋以朗和两岁的女儿举家逃到香港,5号楼房的一楼便留给了傅雷居住,直到1966年傅雷夫妇自杀。因此,现在5号成了“傅雷故居”。宋淇比傅雷小十一岁,比钱钟书小九岁,而他当时却是风度翩翩的沙龙主持人,差不多每个周末都有沙龙活动,傅、钱便是在宋家的沙龙上认识的,《围城》中苏文纨的家,仿佛有一点那种沙龙的味道。
杨绛在“《〈傅译传记五种〉代序》”中说:“抗战末期,胜利前夕,钱钟书和我在宋淇先生家初次会见傅雷和朱梅馥夫妇。我们和傅雷家住得很近,晚饭后经常到他家去夜谈。”在《我们仨》书中,她也回忆到:“李拔可、邓振铎、傅雷、宋悌芬、王辛笛几位,经常在家里宴请朋友相聚。那时候,和朋友相聚吃饭不仅是赏心乐事,也是口体的享受。”包括夏志清都是在宋淇家的沙龙上首次认识钱钟书的。
有趣的是,本书讲到了傅雷的两段情感纠葛。其中一段涉及到住在隔壁的成家和、成家榴姐妹。1927年,十九岁的傅雷到法国留学时爱上了一位钟爱艺术的法国女子玛德琳,可是傅雷出国之前已经与远房表妹朱梅馥订婚。爱上玛德琳后,傅雷给母亲写了一封信,提出婚姻要自主,要求解除与朱梅馥的婚约。信写好之后,傅雷找到刘海粟谈心事,把信给刘看了,并要刘将信寄出。较为成熟的刘海粟却自做主张,将朋友的信压了下来。几个月之后,由于性情不合傅雷与玛德琳各分东西,此时傅雷懊丧万分,后悔自己不该鲁莽写信回家退婚,痛苦之中乃至想到了轻生。于是,傅雷又找到刘海粟谈心事,刘便得意地拿出那份信还给傅雷,傅雷感激万分。
1932年1月,傅雷回国后与朱梅馥完婚,同时应刘海粟之邀出任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校办公室主任,并教授美术史与法文。傅雷美术史班上有位学生是成家和,1933年成家和成了刘海粟的妻子;十年后,由于刘海粟长年在海外举办画展,疏于照顾妻子,致使成家和离家出走,与萧乃震结合,成了傅雷的邻居,世界上的姻缘际会都可以说是一种邂逅或巧合。成家和有一个妹妹叫成家榴,是一位女高音歌唱家,长得出奇地妩媚艳丽。出于一种上苍的巧妙撮合,这位融合着绝色之美和艺术细胞的成家女在四十年代初成了傅雷的红粉知己,创作和翻译的缪斯。据傅敏回忆说:“只要她(成家榴)不在身边,父亲就几乎没法工作。每到这时,母亲就打电话跟她说,你快来吧,老傅不行了,没有你他没法工作。时间一长,母亲的善良伟大和宽宏大量感动了成,成后来主动离开了父亲去了香港,成了家,也有了孩子。”多年之后,成家榴还亲口对傅敏说:“你父亲很爱我的,但你母亲人太好了,到最后我不得不离开。”
更为有趣的是,宋以朗在张爱玲与宋淇的通信中,发现了一封张写于1982年12月4日的信,上面说,张发表于1944年11月的短篇小说《殷宝滟送花楼会》“是写傅雷的。他的女朋友当真听了我的话到内地去,嫁了个空军,很快就离婚,我听见了非常懊悔”。张爱玲当时刚发表《金锁记》和《倾城之恋》,是上海滩上一个如旭日初升的年轻作家,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殷宝滟是叙事者爱玲在圣约翰大学的同学,因爱情烦恼上门向爱玲请教,年轻作家给的忠告是快到内地去,另觅所爱。想来傅雷的艳闻在当时的知识圈里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以致一位初出道的走红作家把它写成了小说。耐人寻味的是,张爱玲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又称无法与“教授那样有神经病的人”结婚,无独有偶,安定坊街上的佣人们也称傅雷有“神经病”,经常大喊大叫,有时打自己的两个孩子,说明傅雷的口碑并不是很好。
从1979年开始,在中断了差不多三十年后,宋淇又恢复了与大陆友人的通信。1985年,宋淇给钱钟书写信说:“亡友吴兴华在华北时自修旧诗,昔年曾抄录其戏作旧诗四首,根本未经人指点,亦从未向人提过,今录上以博一粲。”其中有一首七律如下:
哀乐相寻剧可怜,故都乔木又风烟。
铜仙去国三千岁,锦瑟留人五十弦。
北里笙歌犹昨日,西台披发忆当年。
蓬莱弱水今清浅,输与麻姑一怆然。
没想到钱钟书读信后,竟误以为这些诗作是宋淇所写,在回信中用挖苦讪笑当今海外旧诗名家的妙语,来恭维宋淇的诗才:“与兄交近四十年,不知兄作旧诗如此工妙,自愧有眼无珠,不识才人多能,亦克善藏若虚,真人不露相,故使弟不盲于心而盲于目耳。今日作旧诗者,亦有美才,而多不在行,往往‘吃力’,‘举止生涩’;余君英时、周君策纵之作,非无佳句,每苦无举重若轻,‘面不红,气不喘’之写意自在。尊作对仗声律无不圆妥,而温籍风流,与古为新,盖作手而皆行家矣。欣喜赞叹,望多为之。”
吴兴华在1939至1942年与宋淇一同在燕京大学西语系读书。吴熟读中西诗歌,创作了大量的新诗和十四行诗;由于当时北平在沦陷区,吴的很多诗作都寄藏在至友宋淇的手中,后来宋淇在香港出版了《林以亮诗话》,评点了故友的诗作(“林以亮”的笔名都出自吴兴华的诗作)。吴的博闻强记和出口成章的才气,时人常常将其与钱钟书相比。直到本世纪初,《一滴泪》作者巫宁坤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曾说,他相信吴兴华的英语比钱钟书还要好。可惜吴在1966年被迫害致死。 钱钟书信中对余英时、周策纵诗作的调侃奚落,难免令人感到钱那种不可一世的傲气,但同时也不能不佩服钱的比喻之精妙。就以余先生的诗来说,1978年,余首次在北京三里河俞伯平的寓所里与钱钟书晤谈,回美后写下了两首七绝,可说是今人七绝诗中的佼佼者,其哀怨悲怆的情怀,堪与“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断肠诗相媲美,如下面这首七绝:
凤泊鸾飘廿九霜,如何未老便还乡。
此行看遍边关月,不见江南总断肠。
钱钟书说余诗缺乏一种“举重若轻的写意自在”,那恐怕钱是在拿余先生与中国诗歌全盛时期的王右丞和苏东坡等专业诗人相评比了!
钱钟书的博学与机智风趣是全世界有名的。洋人艾朗诺(Ronald C.Egan)在《谈〈管锥编〉》一文中说道:“1979年钱钟书先生来哈佛访问……在开会的时候,他的发言那么精彩、幽默,而且好几种语言轮番上阵,用了许多谐音、双关的语言游戏,把大家都看呆了,没有人想到当时的中国还有这样的人物。”可惜当时钱的即兴发言没有录像,而宋以朗给钱先生描摹的画像,便是用钱与宋淇的书信旁证了钱的机趣博识。
1981年1月3日,钱给宋淇的信中抱怨接待国外访问团浪费时日,说:“此等事皆游谈费日,those who can do; those who can’t teach; those who can’t teach, go on lecturing tours
一、傅雷
从前看《傅雷家书》,知道傅雷与钱钟书是好友,但却不知道傅雷与钱钟书是在宋淇的上海家里认识的。从宋以朗的书中才得知,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初,江苏路284弄安定坊一条街上的十五栋洋房都是宋家所有,其中5号住着宋淇一家;3号租给了傅雷;1号住着萧乃震与成家和夫妇一家,其女儿萧方方后来在香港出演电影《女人四十》的主角,获柏林电影节影后;7号则住了一个生意人。1949年5月,宋淇带着刚生下两周的宋以朗和两岁的女儿举家逃到香港,5号楼房的一楼便留给了傅雷居住,直到1966年傅雷夫妇自杀。因此,现在5号成了“傅雷故居”。宋淇比傅雷小十一岁,比钱钟书小九岁,而他当时却是风度翩翩的沙龙主持人,差不多每个周末都有沙龙活动,傅、钱便是在宋家的沙龙上认识的,《围城》中苏文纨的家,仿佛有一点那种沙龙的味道。
杨绛在“《〈傅译传记五种〉代序》”中说:“抗战末期,胜利前夕,钱钟书和我在宋淇先生家初次会见傅雷和朱梅馥夫妇。我们和傅雷家住得很近,晚饭后经常到他家去夜谈。”在《我们仨》书中,她也回忆到:“李拔可、邓振铎、傅雷、宋悌芬、王辛笛几位,经常在家里宴请朋友相聚。那时候,和朋友相聚吃饭不仅是赏心乐事,也是口体的享受。”包括夏志清都是在宋淇家的沙龙上首次认识钱钟书的。
有趣的是,本书讲到了傅雷的两段情感纠葛。其中一段涉及到住在隔壁的成家和、成家榴姐妹。1927年,十九岁的傅雷到法国留学时爱上了一位钟爱艺术的法国女子玛德琳,可是傅雷出国之前已经与远房表妹朱梅馥订婚。爱上玛德琳后,傅雷给母亲写了一封信,提出婚姻要自主,要求解除与朱梅馥的婚约。信写好之后,傅雷找到刘海粟谈心事,把信给刘看了,并要刘将信寄出。较为成熟的刘海粟却自做主张,将朋友的信压了下来。几个月之后,由于性情不合傅雷与玛德琳各分东西,此时傅雷懊丧万分,后悔自己不该鲁莽写信回家退婚,痛苦之中乃至想到了轻生。于是,傅雷又找到刘海粟谈心事,刘便得意地拿出那份信还给傅雷,傅雷感激万分。
1932年1月,傅雷回国后与朱梅馥完婚,同时应刘海粟之邀出任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校办公室主任,并教授美术史与法文。傅雷美术史班上有位学生是成家和,1933年成家和成了刘海粟的妻子;十年后,由于刘海粟长年在海外举办画展,疏于照顾妻子,致使成家和离家出走,与萧乃震结合,成了傅雷的邻居,世界上的姻缘际会都可以说是一种邂逅或巧合。成家和有一个妹妹叫成家榴,是一位女高音歌唱家,长得出奇地妩媚艳丽。出于一种上苍的巧妙撮合,这位融合着绝色之美和艺术细胞的成家女在四十年代初成了傅雷的红粉知己,创作和翻译的缪斯。据傅敏回忆说:“只要她(成家榴)不在身边,父亲就几乎没法工作。每到这时,母亲就打电话跟她说,你快来吧,老傅不行了,没有你他没法工作。时间一长,母亲的善良伟大和宽宏大量感动了成,成后来主动离开了父亲去了香港,成了家,也有了孩子。”多年之后,成家榴还亲口对傅敏说:“你父亲很爱我的,但你母亲人太好了,到最后我不得不离开。”
更为有趣的是,宋以朗在张爱玲与宋淇的通信中,发现了一封张写于1982年12月4日的信,上面说,张发表于1944年11月的短篇小说《殷宝滟送花楼会》“是写傅雷的。他的女朋友当真听了我的话到内地去,嫁了个空军,很快就离婚,我听见了非常懊悔”。张爱玲当时刚发表《金锁记》和《倾城之恋》,是上海滩上一个如旭日初升的年轻作家,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殷宝滟是叙事者爱玲在圣约翰大学的同学,因爱情烦恼上门向爱玲请教,年轻作家给的忠告是快到内地去,另觅所爱。想来傅雷的艳闻在当时的知识圈里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以致一位初出道的走红作家把它写成了小说。耐人寻味的是,张爱玲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又称无法与“教授那样有神经病的人”结婚,无独有偶,安定坊街上的佣人们也称傅雷有“神经病”,经常大喊大叫,有时打自己的两个孩子,说明傅雷的口碑并不是很好。
二、钱钟书
从1979年开始,在中断了差不多三十年后,宋淇又恢复了与大陆友人的通信。1985年,宋淇给钱钟书写信说:“亡友吴兴华在华北时自修旧诗,昔年曾抄录其戏作旧诗四首,根本未经人指点,亦从未向人提过,今录上以博一粲。”其中有一首七律如下:
哀乐相寻剧可怜,故都乔木又风烟。
铜仙去国三千岁,锦瑟留人五十弦。
北里笙歌犹昨日,西台披发忆当年。
蓬莱弱水今清浅,输与麻姑一怆然。
没想到钱钟书读信后,竟误以为这些诗作是宋淇所写,在回信中用挖苦讪笑当今海外旧诗名家的妙语,来恭维宋淇的诗才:“与兄交近四十年,不知兄作旧诗如此工妙,自愧有眼无珠,不识才人多能,亦克善藏若虚,真人不露相,故使弟不盲于心而盲于目耳。今日作旧诗者,亦有美才,而多不在行,往往‘吃力’,‘举止生涩’;余君英时、周君策纵之作,非无佳句,每苦无举重若轻,‘面不红,气不喘’之写意自在。尊作对仗声律无不圆妥,而温籍风流,与古为新,盖作手而皆行家矣。欣喜赞叹,望多为之。”
吴兴华在1939至1942年与宋淇一同在燕京大学西语系读书。吴熟读中西诗歌,创作了大量的新诗和十四行诗;由于当时北平在沦陷区,吴的很多诗作都寄藏在至友宋淇的手中,后来宋淇在香港出版了《林以亮诗话》,评点了故友的诗作(“林以亮”的笔名都出自吴兴华的诗作)。吴的博闻强记和出口成章的才气,时人常常将其与钱钟书相比。直到本世纪初,《一滴泪》作者巫宁坤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曾说,他相信吴兴华的英语比钱钟书还要好。可惜吴在1966年被迫害致死。 钱钟书信中对余英时、周策纵诗作的调侃奚落,难免令人感到钱那种不可一世的傲气,但同时也不能不佩服钱的比喻之精妙。就以余先生的诗来说,1978年,余首次在北京三里河俞伯平的寓所里与钱钟书晤谈,回美后写下了两首七绝,可说是今人七绝诗中的佼佼者,其哀怨悲怆的情怀,堪与“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断肠诗相媲美,如下面这首七绝:
凤泊鸾飘廿九霜,如何未老便还乡。
此行看遍边关月,不见江南总断肠。
钱钟书说余诗缺乏一种“举重若轻的写意自在”,那恐怕钱是在拿余先生与中国诗歌全盛时期的王右丞和苏东坡等专业诗人相评比了!
钱钟书的博学与机智风趣是全世界有名的。洋人艾朗诺(Ronald C.Egan)在《谈〈管锥编〉》一文中说道:“1979年钱钟书先生来哈佛访问……在开会的时候,他的发言那么精彩、幽默,而且好几种语言轮番上阵,用了许多谐音、双关的语言游戏,把大家都看呆了,没有人想到当时的中国还有这样的人物。”可惜当时钱的即兴发言没有录像,而宋以朗给钱先生描摹的画像,便是用钱与宋淇的书信旁证了钱的机趣博识。
1981年1月3日,钱给宋淇的信中抱怨接待国外访问团浪费时日,说:“此等事皆游谈费日,those who can do; those who can’t teach; those who can’t teach, go on lecturing t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