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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历来是中国农村变革的关键,其要义在于产权。因此,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合理界定和安排农地产权,构建一套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地产权制度,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之关键。论文通过对建国后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考察和实态分析,认为在全国推行土地“国家终极所有,农民永久使用”这样一种国家与农民二元产权比较合适。一方面,国家拥有了比单纯的法律调控更具效力的最终控制权和裁决权;另一方面,农民获得了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自身生产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准私有化”的土地产权,这应是一个利国利民、兴利除弊的最佳农地产权制